关于报送“我与祖国共奋进——国旗下的演讲”特别主题团日活动情况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团委,省有关单位团委(团工委),各高等学校团委:
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大力唱响礼赞新中国、奋进新时代的青春主旋律,按照《关于转发<共青团中央关于组织开展“青春心向党·建功新时代”主题宣传教育实践活动的通知>的通知》(团粤发〔2019〕1号)要求,全省各级团组织参照《共青团中央关于“我与祖国共奋进——国旗下的演讲”特别主题团日活动方案》,于今年9月集中开展“我与祖国共奋进——国旗下的演讲”特别主题团日活动,通过“沉浸式”的仪式教育,激励和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伟大民族精神,进一步坚定“四个自信”。请根据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开展相关活动,并做好以下事宜。
一是按时报送活动安排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各地市、各有关单位团委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精心策划组织、周密谋划部署,并于8月20日前将活动《安排情况统计表》盖章版及word版发送至团省委宣传部邮箱tswxcb@126.com;各高校团委于9月5日前将活动《安排情况统计表》盖章版及word版发送至团省委学校部邮箱tswxxb3@163.com。
二是及时报送活动素材。请各地市、各高校、各有关单位团委开展活动后及时收集活动素材报送至团省委宣传部邮箱tswxcb@126.com,由团省委宣传部即时上传至团中央“特别主题团日分享展示平台”进行展示。
三是积极推出系列产品。各地市、各高校、各有关单位团委在开展线下主题团日活动的同时,要结合各自实际,依托各类直播平台对活动进行网络直播和实况录像,有条件的进行精心剪辑。同时,要录制、剪辑、遴选优秀演讲视频,制作“国旗下的演讲”系列文化产品在新媒体平台广泛传播并向团省委推荐,各地市于9月18日前报送一部优秀视频至团省委宣传部邮箱tswxcb@126.com;各有关单位团委、各高校团委可将优秀视频推荐发送至团省委宣传部邮箱。团省委将择优向团中央进行推报评比。
附件:1.团中央“我与祖国共奋进——国旗下的演讲”特别主题团日活动方案
2.“我与祖国共奋进——国旗下的演讲”特别主题团日活动安排情况统计表
联系人:团省委宣传部 陈宇鹏,电话:020-87185647
团省委学校部 辛 琦,电话:020-87195612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2019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