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广东省委学校部 | 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秘书处

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2019年“攀登大讲堂”活动的通知

文章所在栏目:通知公告 点击数:2891 更新时间:2019/6/24 10:09:23

点击下载全文

各高校团委: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全省高校青年和共青团工作会议有关要求,抓实广东高校共青团“灯塔工程——广东青年大学生思想引领行动”,引领广大青年大学生积极投身科技创新实践,在我省高校进一步营造浓厚的大学生科技创新氛围,广泛培育青年大学生科技创新人才,团省委、省学联决定遴选部分高校开展2019年“攀登大讲堂”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点亮攀登科技高峰的灯塔

二、活动时间

2019年9月至11月

三、活动场数

全省共举办30场(每所本科高校申报不超过2场,每所高职高专院校申报不超过1场),团省委将按照每场次3000元的标准下拨配套经费。

四、活动内容

各高校团委承办“攀登大讲堂”活动时,应着眼共青团“三个根本性问题”,按照《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围绕对创新驱动战略和全省科技创新大会精神的解读、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省委“1+1+9”工作部署对青年大学生科技创新人才的鼓励与需求、前沿科技知识的介绍、参与科技创新实践的心得体会等方面,进行专题辅导授课或朋辈交流,引领广大青年大学生正确认识国家和社会发展形势、准确理解“创新是第一动力”的深刻内涵、牢固树立科创报国的远大理想,激发更多大学生积极投身科技创新实践,在大学生心中点亮攀登科技高峰的灯塔。

五、工作安排

1.7月8日前,请有意愿承办活动的高校在《2019年“攀登大讲堂”活动申报表》(详见附件)上填写相关信息,按时将纸质版和PDF盖章扫描版材料(命名为“学校+‘攀登大讲堂’申报表”)一并报送至团省委学校部。

2.8月1日前,团省委学校部根据各学校的申报情况,确定最终承办2019年“攀登大讲堂”活动的高校名单,并将在团省委学校部官网公布。

3.11月31日前,各承办高校按既定方案自主开展活动。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有序推进。各承办高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策划,认真组织,注重结合本校科技创新工作的特色和实际,通过邀请相关专家开展授课(讲座)和优秀学生代表进行朋辈分享,向广大青年大学生传递勇攀科技高峰的“挑战精神”,引领更多优秀学子积极投身科技创新实践,在南粤校园营造浓厚的创新创造创业氛围。要扎实做好活动申报、举办、总结材料报送等相关工作,活动申报及开展情况将列入高校团委年度创新创业工作的评价内容。

(二)注重宣传,营造氛围。要注重扩大宣传范围、提升传播效果,采取张贴宣传海报、悬挂现场横幅、推送新闻稿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推广,尤其要利用好高校迎新等时机,使广大新生入学之初即感受到浓厚的科技创新氛围,在同学们心中种下“攀登”的种子和传播“挑战”的精神。

(三)认真梳理,及时总结。各高校要及时汇报讲座的时间、地点、主讲人、参与学生数、报告主题等基本信息和活动开展的好做法、好成效,根据讲座的开展情况,分类收集整理活动的文字、图片、视频等素材,分别从活动内涵、活动氛围、活动成效等方面进行总结。活动结束后5天内,须将活动相关资料报送至团省委学校部。

 

附    件:2019年“攀登大讲堂”活动申报表

 

联 系 人:罗珂、梁铭升、徐婧滢

联系电话:020—87185614

邮    箱:tswkjcx@163.com

邮    编:510000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寺贝通津一号大院

 

共青团广东省委办公室         广东学联秘书处

2019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