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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9年广东省高校“活力在基层”主题团日竞赛活动的通知

文章所在栏目:通知公告 点击数:33185 更新时间:2019/3/14 17:3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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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高校团委:

       根据《关于常态化开展“活力在基层”主题团日竞赛暨优秀服务型团组织创建活动的通知》《关于实施高校基层团支部“活力提升”工程的通知》《关于加强新时代团的基层建设 着力提升团的组织力的意见》的相关要求,按照“灯塔工程”——广东青年大学生思想引领行动方案统一部署,并结合全省高校共青团工作实际,团省委决定开展2019年广东省高校“活力在基层”主题团日竞赛活动(以下简称“活力在基层”[]活动)。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青春心向党·建功新时代

二、活动对象

       全省高等学校的学生团支部,包括班级、社团、活动项目、实验室、宿舍等各类学生团支部。

三、活动形式

       以开展纪念建国70周年、“五四运动”100周年活动为契机,聚焦思想引领,结合志愿服务、济困助学、创新创业、岗位建功、实践教育等领域,组织开展主题鲜明、形式新颖、重在创新、注重实效的团日活动。

四、活动组织方式

       “活力在基层”活动分春秋两季开展,其中春季开展时间为3月—6月;秋季开展时间为9月—12月。每季活动分为实施申报、校内评选、省级评优三个阶段,具体流程如下:

       (一)实施申报(3月-5月中旬、9月-11月中旬)。各参赛基层团支部积极组织实施团日活动,并在“学校部·活力在基层”官方网站(http://hlzjc.gdcyl.org)上及时记录实施过程和成效。具体资料包括四个方面内容。

       1.上传详细、全面的文字资料,介绍整个活动的实施情况,总结须重点说明活动的成效、特色以及创新之处。

       2.上传优质图片,3-8张能反映活动概况的图片。

       3.制作一段展示支部风采以及团员精神面貌的视频,并上传视频链接,时长3-5分钟,制作方式不限,上传平台不限,视频中需嵌入团支部基本信息——xxx大学(学院)xxx学院(系)xxx专业xxx团支部。

       4.动员参赛团支部全体团员关注“广东学联”微信公众号(ID:guangdongxuelian);要求他们撰写参加主题团日活动的感受、体会、意见、建议等,体裁字数不限,并以留言形式直接发送到“广东学联”微信公众号。格式:#xxx大学(学院)xxx学院(系)xxx专业xxx团支部# +内容。各团支部在“广东学联”微信公众号上传资料的数量和质量将作为本年度团日活动评审的重要参考指标。“广东学联”微信公众号二维码见图1。

广东学联.jpg

图1 “广东学联”微信公众号

       (二)校内评选(5月下旬、11月下旬)。各高校根据团省委工作要求及本校实际情况,构建本校的项目立项及评比考核机制,重点考察组织内团员的参与度、活动取得的成果、影响力以及经费使用情况等指标。可依托“活力在基层”官方网站开展校、院(系)两级主题团日竞赛,完成校内审核、评优、投票等环节,并于5月30日、11月30日前在“活力在基层”官方网站平台排序推荐一定数量的校推荐项目(学生人数2万以上的推荐20个校优项目,学生人数1万以上2万以下的推荐15个校优项目,学生人数1万以内的推荐10个校优项目)。

       (三)省级评选(6月、12月)。团省委2019年将持续开展“活力在基层”主题团日竞赛“十百千万计划”,即每个赛季发动高校基层团支部开展超过10000个项目,选出超过1000个入围项目,从入围项目中评选出数百个优秀项目,引入专家评审和网络投票机制,从优秀项目中评选出10个最具人气项目、10个最具创意项目和10个最佳项目,最佳项目的指导老师为优秀指导老师。入围的团支部均可获得省级证书奖励,最具人气项目、最具创意项目及最佳项目可获得资金支持及证书奖励,其中获得优秀项目奖励的团支部将授予“灯塔团支部”称号。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明确职责。“活力在基层”活动是新形势下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提升基层团支部活力的重要举措,各高校团委要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意义,积极发动各班级团支部全年需至少申报一次团日活动,认真审核各申报项目,并加强与团省委的联系对接。“活力在基层”活动中的组织发动、宣传推广、资源投入等情况将纳入学校战线年终考核的重要指标,参赛和获奖情况也将与国家级、省级“五四”系列评优挂钩。团省委将例行抽查和通报各高校申报、审核工作,省级评审工作将参考通报结果。

       (二)广泛动员,精心组织。各高校团委要及时将“活力在基层”活动的有关要求传达至基层团支部和广大团干部,认真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好参赛工作,不断扩大活动的参与面及影响力。各高校可参照省级评优模式,开展校、院(系)两级主题团日竞赛活动,进一步推动“活力在基层”省、校、院三级联动机制的构建与运行,打造基层团组织“活力提升”工程的品牌效应。

       (三)眼睛向下,资源下移。各高校团委要结合本校中心工作,在政策、项目、经费等方面为基层团支部实施“活力在基层”创造良好条件,加大资助力度,把更多的资源投放到基层团支部建设中去。为确保活动开展的实效,校级每赛季评选出不少于50个优秀项目,并给予每个优秀项目不少于200元的经费支持。各基层团支部参加活动的情况应与校内团学表彰和评优工作挂钩。

       (四)分层分类,科学指导。各高校团委要坚持实事求是、因材施教的方针,要针对不同年级,依托专业背景开展不同主题和任务的团日活动指导,要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融入团日活动中,要以“三会两制一课”制度为抓手,全面加强组织建设水平,进一步探索基层团支部主题团日活动科学合理、分层分类的指导机制。

       (五)强化宣传,扩大影响。各高校团委要强化宣传引导,发挥榜样作用,加强典型选树,挖掘、提炼先进经验,协同相关部门,充分利用宣传活动阵地和校内广播台、电视台、校刊校报、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等传播平台,推广好经验、分享好做法,营造实施“活力在基层”活动的浓郁氛围。

       “广东学联”微信公众号将建立“活力在基层”专区,持续约稿并推报各高校的主题团日活动精华;微信工作群将继续推报“活力在基层•每日团支部”系列工作简讯,报道支部团日活动的精华,投稿内容应包括项目链接、视频链接、3-8张优质图片以及活动摘要,投稿至工作邮箱。

  

      联系人:蔡立、徐华

      联系电话:020-87195615

      工作邮箱:tswxxb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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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