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广东省委学校部 | 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秘书处

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第十三届广东大中专学生校园文体艺术节之第十三届广东大中专学生校园十大歌手大赛的通知

文章所在栏目:通知公告 点击数:12324 更新时间:2018/10/26 16:42:55

(点击下载全文)

各地级以上市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各高校团委,各中职、技工学校团委,各学校学生会、研究生会:

根据《关于举办第十三届广东大中专学生校园文体艺术节的通知》(团粤联发〔2018〕35号)要求,现将第十三届广东大中专学生校园十大歌手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灯塔筑梦,引吭高歌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广东省体育局、广东省学生联合会

承办单位:顺德职业技术学院

三、参赛对象

全省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含本科、专科、研究生),各中职、技工学校全日制在校学生

四、参赛时间

1. 初赛:2018年11月11日(星期日)前

2. 复赛:2018年11月18日(星期日)前

3. 决赛:2018年12月中旬

五、比赛形式

(一)赛制情况

1. 参赛学生可以个人或组合方式以及采用原创、改编、新唱、翻唱等形式演唱具有鲜明时代特色、内容积极向上、旋律朗朗上口的歌曲,体现当今社会发展主流思潮,反映当代青年学生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

2. 鼓励歌曲创作、挖掘优秀作品、促进艺术交流,对于优秀原创音乐作品将酌情加分。若参赛学生所演唱曲目中含有原创、改编、新唱、翻唱等元素,请在作品料报送时以书面形式将相关说明及佐证材料一并提交,以供专家评委参考。专家评委将对优秀原创作品给予一定程度的加分。

3. 活动分为初赛、复赛、决赛3个环节。各单位自行组织初赛,并推荐优秀学生参加复赛。复赛将邀请专家评委对参赛者报送的刻录光盘进行评审。参赛视频要求采用MPG2格式(压缩带宽不低于10M,分辨率1920x1080),并使用一个固定机位正面全景录制,声音和图像须同时录制,不得后期配音合成;单个视频时长控制在5分钟以内。播放内容不得出现所在地区、学校名称及指导老师姓名等信息,如有违反者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决赛采用现场比赛的形式。

(二)分组情况

参赛学生根据学校类别划分高校组和中职技工组。其中,高校组分为专业组(艺术类院校和普通高校的声乐相关专业学生参加)和业余组。

(三)分区情况

复赛阶段设置6个赛区。其中,高校组为第1至第5赛区,中职技工组为第6赛区。

六、赛程安排

(一)初赛

各高校及各地级以上市团委及省直机关团工委组织所属中职、技工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开展初赛,推荐优秀参赛学生晋级复赛。

(二)复赛

各高校以学校为单位报送参赛学生的报名材料,每个高校限报2至3组优秀选手(若推报3组选手,则第3组选手须为专业组选手)。各中职技工学校参赛学生的报名材料由所属地级以上市团委及省直机关团工委报送,每个地级以上市团委及省直机关团工委限报3组优秀选手(不分专业组和业余组选手)。

(三)决赛

决赛将于12月中旬在承办单位顺德职业技术学院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七、奖项设置

(一)复赛

根据专家评审成绩,设置赛区一、二、三等奖,所有进入决赛的项目即为赛区一等奖项目。各赛区获奖项目数根据参赛作品数量进行设置,各赛区获奖项目总数不超过参赛项目总数的50%。

(二)决赛

根据赛事实际情况,中职技工组设一、二、三等奖;高校组的专业组和业余组均设一、二、三等奖。中职技工组及高校组将授予荣获一、二等奖项目的指导教师“优秀指导教师”荣誉称号(每个参赛者仅限1名指导老师)。

(三)其他

活动期间,由专家评委、现场观众和网络观众评选“最佳人气奖”“最佳台风奖”“最佳原创歌曲奖”“最佳潜力奖”等奖项。另外,从进入决赛的选手中,择优授予“第十三届广东大中专学生校园十大歌手”。

八、报送方式

各高校及各中职技工学校参赛学生的报名材料要求在2018年11月11日(星期日)前报送。报名材料包括报名表(附件1)、登记卡(附件2)、汇总表(附件3)及参赛视频。电子版材料以邮件形式报送至所在赛区指定邮箱(详细见附件4),邮件及文件命名为“学校名称+节目名称+组别”,报名表、登记卡、汇总表要求为Word版和PDF盖章扫描版。纸质版材料寄送至承办单位,刻录光盘要求一式两份,要求制作成DVD数据盘。每个节目视频以单独文件制作,并以“学校名称+节目名称+组别”命名。

九、注意事项

1. 各高校及各中职技工学校参赛学生的参赛事宜由所在学校负责,相关食宿费用自理。

2. 各高校及各中职技工学校要充分发挥微信、海报、短视频等方式的宣传作用,在线上平台推出主题推送,在校园内部张贴活动海报(海报下载链接为https://pan.baidu.com/s/1_Ts6BCc56jA2Zt6PxpxBDg,提取码为6y7t)。同时,加强与“广东学联(ID:guangdongxuelian)”微信公众号的联系互动,有机结合“南粤青年说”形式,鼓励各参赛学生撰写参加活动的感受体会、意见建议,以留言的方式直接发送至“广东学联”微信公众号后台,格式为“#XXX(高校)XXX(活动项目)+内容#”,体裁、字数不限。

3. 入选“广东学联”微信公众号推送及省级及以上媒体宣传报道的质量和数量将作为本届文体艺术节“优秀组织奖”评选的重要依据。广东学联将择优选登相关活动宣传材料,请各高校及各中职技工学校积极向广东学联报送宣传推送材料以及活动宣传情况。宣传推送材料包括新媒体推送链接、制作人联系方式、原始图片视频素材、参赛学生心得体会等,要求以百度网盘链接的形式进行报送;活动宣传情况包括相关宣传报道的阅读量及网络链接。请各高校于2018年12月24日(星期一)下午17:30报送至工作邮箱gdxlxmt@163.com,邮件及附件命名为“XXX(高校)XXX(活动项目)+高校名称+宣传材料”。

4. 为扩大活动宣传作用,进一步加强参赛单位与承办单位的沟通联系,特建立相关沟通联系工作Q群(群号为850927905),入群须备注“单位名称+姓名+联系方式”。

5. 主办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比赛内容、规则、奖项设置等大赛有关事项进行调整,大赛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所有。

十、联系方式

(一)顺德职业技术学院

联系人:朱帅

联系电话:0757-22328973(座机)/18565575706(手机)

电子邮箱:Carterzhu0711@qq.com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胜中路顺德职业技术学院梁銶琚礼堂9308号办公室

(二)团省委学校部

联系人:蔡  立、张嘉诚

联系电话:020-87185614

 

附件:1. 第十三届广东大中专学生校园十大歌手大赛参赛学生报名表

          2. 第十三届广东大中专学生校园十大歌手大赛参赛节目登记卡

          3. 第十三届广东大中专学生校园十大歌手大赛参赛节目汇总表

          4. 第十三届广东大中专学生校园十大歌手大赛赛区指引

          5. 第十三届广东大中专学生校园十大歌手大赛赛区奖项设置及决赛名额分配表

 

第十三届广东大学生校园文化艺术节组委会办公室

2018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