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广东省第六届“南粤长城杯”演讲比赛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党委宣传部、国教办、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各征兵办,各军分区(警备区)政治工作处,团委,各高校:
现将《广东省第六届“南粤长城杯”演讲比赛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2018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