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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2018年攀登计划进校园活动的通知

文章所在栏目:通知公告 点击数:3382 更新时间:2018/7/30 16:0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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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高校团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省科技创新大会有关要求,进一步引导广东青年大学生坚定理想信念,为实现“中国梦”而投身科技创新大潮,团省委、广东学联决定举办2018年“攀登计划”进校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点亮青春灯塔,放飞科创梦想

二、活动时间

2018年9月至11月

三、活动范围

按照区域均衡和分层分类的原则,在全省遴选约30所高校开展2018年“攀登计划”进校园活动。

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广东省学生联合会

承办单位:各相关高校团委、学生会

五、活动内容

主要通过举办成果展、分享会、优秀项目路演等形式,向广大青年大学生展示“攀登计划”实施三年多来各校大学生科技创新领域取得的突出成果。

(一)“攀登计划”成果展。分为省级展板和校级展板两部分。省级展板主要包括育人成效、氛围营造、创新成果、优秀作品(团队)案例等方面,由团省委学校部统一下发展板内容,各承办高校自行喷印展览。校级展板可参考省级成果展示内容进行自主设计(须与省级成果展板统一VI)

(二)“攀登历程”分享会。各承办高校组织本校参与“攀登计划”的优秀项目团队成员、指导老师代表,采取报告、座谈等形式,与广大青年大学生分享投身科技创新的心路历程、奋斗经历和收获体会,充分发挥“灯塔”的引领作用,为更多大学生“照亮”投身科技创新的“攀登之路”。

(三)“攀登计划”优秀项目路演。各承办高校抽选本校部分“攀登计划”优秀项目进行公开路演,充分展示团队成员风采和科研成果。

各承办高校可在以上活动内容的基础上,结合本校实际进一步创新开展具有本校特色的配套活动。

六、推进安排

1.9月10日前,请有意愿承办活动的高校向团省委学校部提出申请,填写好附件并将表格发送至指定邮箱。

2.9月15日前,团省委学校部根据各学校的申报情况,确定最终入选承办高校名单。

3.11月30日前,各承办高校按既定方案开展实施“攀登计划”进校园活动。

团省委将向每所承办高校拨付部分配套经费,不足部分由高校自行解决。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攀登计划”进校园活动是在全省高校实施“攀登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向广大青年大学生宣传“攀登计划”、吸引更多大学生积极参与“攀登计划”的重要举措,是推动各校持续形成科技创新深厚氛围的有力抓手。各高校要高度重视,积极申报承办活动,力争以高质量的活动作为新学期开展科技创新工作的良好开端;要围绕“灯塔工程”开展活动,将大学生思想引领与引导投身科技创新有机结合,形成具有科技创新特色的思想引领工作品牌。

(二)充分展示成果各申办高校要认真梳理“攀登计划”实施三年多来本校取得的各项成果,尤其是在推动掀起科技创新热潮、培养青年大学生科技创新人才、培育科技创新成果等方面,既要总结整体概况和数据,也要深挖典型案例,让广大青年大学生切实感受到“攀登计划”的魅力,吸引大学生积极参与“攀登计划”。

(三)及时总结做法各承办高校要及时总结举办“攀登计划”进校园活动的好做法、好成效,细致梳理汇总活动的文字、图片、视频等素材,认真抓好宣传报道和氛围营造,并于活动举办完毕后5天内将上述素材资料报送到指定邮箱,文件命名“学校名称+2018年‘攀登计划’进校园活动”。活动的举办开展情况将作为高校年度创新创业工作的评价内容之一。

 

附件:“攀登计划”进校园活动申报表

 

联 系 人:罗  珂、梁铭升

联系电话:020—87185614

邮    箱:tswkjcx@163.com

 

                                                                                                                                     共青团广东省委办公室       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秘书处


                                                                                                                                     2018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