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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18年广东省“红十字‘救’在身边”社会实践项目的通知

文章所在栏目:通知公告 点击数:2186 更新时间:2018/4/25 16:5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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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红十字会、团委,各普通高校:

青少年是红十字运动发展的生力军和重要力量。为加强青少年健康促进工作,教育青少年尊重生命、热爱生活,进一步加强高校红十字会工作,树立品牌,省红十字会和省教育厅、团省委决定继续开展“红十字‘救’在身边”社会实践项目,通过学生自主参加自行设计项目、主动申请,开展应急救护等活动,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提升青年的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为青年实现人生出彩搭建舞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对象

本项目面向各高等院校,资助由学校红十字会根据相关要求组建的项目团队开展社会实践项目。省红十字会、省教育厅和团省委负责活动整体统筹、指导和评估。各市红十字会负责当地高等院校项目组织、申报等工作。学校红十字会负责本校具体项目的申请和实施。

二、项目要求

(一)项目申报团队所在学校已成立学校红十字会组织;

(二)学校红十字会需为项目团队指定至少一名负责老师;

(三)项目团队人数不少于6人,团队应在成员构成上优化组合,充分发挥年级、专业、特长等方面的优势互补;

(四)项目团队至少有一半的成员是高校红十字会成员;

(五)项目实施时,团队必须为团队全体成员购买保险。

三、项目内容

红十字青少年活动要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结合、要与社会实践活动相结合、要与志愿服务活动相结合,以良好的活动内容,丰富的活动形式,为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内容落到实处,形成常态,养成习惯,贡献力量。

(一)“救”在身边:通过开展以应急救护为主题的各类活动,增强各类人群自救互救的意识和能力,使普通群众学习、了解和掌握基本的应急救护知识和技能。

(二)针对人群:针对特定易受损群体(如残障群体、老年人、农村留守儿童妇女等),策划以应急救护为主题、以社区和农村为点、以志愿服务为线的活动,并形成常态化机制,增强社区活力。

(三)重点区域: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推进,一些地方农村劳动力为改善家庭经济状况、寻求更好发展,走出家乡务工、创业,但受工作不稳定和居住、教育、照料等客观条件限制,大部分未成年子女、妇女和老人留在家乡。长期分离的生活,严重影响儿童健康成长、老人生活,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为此,“救”在身边项目重点开展区域在三留守人员多的农村。

四、项目流程

(一)项目申报。各校红十字会结合自身能力、红十字特色、特定群体的实际需求,围绕项目主题进行项目设计,按要求填写《广东省红十字“救”在身边社会实践项目申报表》(附件1)和《项目计划书》(附件2),由市红十字会于4月30日前将电子版报送我会(请用仿宋三号字体填写)。每个市红十字会申报一个项目。广州地区高校自行向省红十字会申报。纸质版一式五份盖章寄送我会(地址:广州市广州大道中1198号省红十字会卫生救护及青少年部)。2017年获得我会项目资助但未按照项目申报计划和预算完成的学校不得申报。

(二)项目评审。省红十字会、省教育厅和团省委联合组织专家组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获资助项目团队名单,由我会拨付项目资助款。

(三)项目执行。6月至11月,各项目团队根据计划开展项目实践活动。学校红十字会负责本校具体项目的申请和实施。学校项目负责老师要做好指导工作,确保实践团队按照项目计划书实施项目。在实践活动开展期间,各项目团队要及时反馈团队实践信息,积极联系媒体做好宣传报道。

(四)项目保障:项目实施过程,省红十字会将不定期派员到现场监督指导。

(五)项目总结。2018年12月1日前,各团队将实践成果报送我会。需提交的材料包括:

1.团队整体完成的项目总结报告(附件3),须经学校红十字会审核通过;

2.团队实际参加人员名单(含签名);

3.10张有代表性的活动电子版照片,照片中需体现红十字特色;

4.团队自行拍摄编辑的DV短片或项目执行纪实录像一部;

5.项目宣传报道情况(附相关报道);

6.项目经费使用情况报告(附件4)及票据凭证复印件。

五、项目经费

    (一)项目资助:省红十字会、省教育厅和团省委联合组织专家组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20个获资助项目团队名单,每个团队资助5000元。鼓励多渠道筹集项目所需经费。

(二)拨款方式:受资助项目资金由我会拨付给学校,学校向省红十字会提供收据。请学校严格按照财务规定使用,保证专款专用,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并保存好相关票据。项目执行结束后学校按要求向省红十字会提交结项相关报告、资料和票据。

六、项目相关要求

(一)精心组织,规范申报。按照通知要求,围绕需求,突出主题,重点选拔目标明确、内容合理、社会效益显著、执行力强的红十字实践团队,并规范填写《广东省红十字“救”在身边社会实践项目申报表》、《广东省红十字“救”在身边社会实践项目计划书》。

(二)及时督导,严格考核。学校红十字会负责老师要与项目实践团队保持联系,动态管理。如获资助的项目团队无法提交总结报告,或随意变更项目团队、不按项目申报计划完成的,我会将视情况要求退还资助款项。

(三)打造品牌,扩大宣传。通过青少年积极参与项目的设计与实施,在项目开展中建立起人数相对稳定的高校红十字志愿服务队伍,引导高校结合本校、本地区特色,努力形成高校红十字品牌活动,扩大高校红十字青少年工作的受益面和影响力。

 

附件:1.广东省红十字“救”在身边社会实践项目申报表

      2.广东省红十字“救”在身边社会实践项目计划书

      3.广东省红十字“救”在身边社会实践项目总结报告

      4.广东省红十字“救”在身边社会实践项目经费使用情况报告


联系人:林洁渝

电话:020—38854230

邮箱:linangela007@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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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