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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研究生执行委员会工作规则

文章所在栏目:部门简介 点击数:7163 更新时间:2018/1/2 12:09:43

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研究生执行委员会工作规则

(2017年11月25日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第十一届主席团第三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


研究生执行委员会(简称“研执委”)是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简称“省学联”)的执行机构,代表省学联开展广东高校与科研院所研究生相关工作。旨在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遵守法律法规,遵循社会道德,突出问题导向,发挥学历优势,探索完善高校研究生工作的改革方向和服务模式,引导带领广东高校研究生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青春力量。

一、职能范围

(一)加强广东高校研究生的思想引领和价值引领,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结合新的时代条件和实践要求,提高广东研究生的思想觉悟和理论水平,将广大研究生最广泛最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

(二)联络广东各高校研究生组织,统筹跨校跨学科的学术交流,协助学校与社会的资源对接,鼓励和支持研究生群体参与战略前沿领域研究,促进广东研究生科研素质、创新能力的提高;

(三)组织广东各高校研究生组织,开展主题积极、形式多样的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鼓励研究生主动走出校园、反馈社会,扩大我省研究生组织的社会影响,树立广东研究生群体的良好形象;

(四)针对广东高校研究生学习生活开展专题调研,维护研究生切身利益,合理有序反映研究生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做好思想沟通、情感交流等工作,加强研究生群体心理建设,关注研究生群体婚恋问题等;

(五)提供见习岗位、就业信息和政策咨询服务,引导广大研究生勇于到条件艰苦的基层、国家建设的一线、项目攻关的前沿建功立业。化创业创新宣传工作,推动促进科研成果输出和转化,为研究生群体投身创业实践创造条件。

(六)协助省学联开展以研究生为主体的各项活动。

二、组织架构

研执委实行委员制,委员必须参与研执委的日常相关工作。

(一)主任委员

1名,由当年省学联驻会执行主席兼任。

(二)常务委员会委员

5名,其中常务副主任1名,副主任4名。由省学联委员会单位中的研究生会主要负责人兼任。常务副主任实行轮值负责制,轮值周期为一年。每届常务委员会委员由各委员会单位自主报名,经省学联秘书处筛选推荐,由主席团会议审议通过。

(三)委员

20名,由全省高等学校与科研院所研究生会的主要负责人(非研执委常务委员)兼任。

(四)秘书处干事

若干名,纳入省学联秘书处干部管理面向我省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学生公开招募

三、职责与权利

(一)常务委员会职责

1. 根据省学联秘书处的安排开展工作;

2. 总结每季度的工作开展情况和财务状况并形成纸质报告,制定每年度的工作计划和经费预算,报省学联秘书处。

(二)主任委员职责

1. 全面统筹研执委年度工作计划及经费预算;

2. 定期指导研执委开展工作。

(三)常务委员会委员职责

1. 组织研执委委员参与完善组织架构建设;

2. 召集研执委全体会议,协调研执委日常工作、人员、活动安排;

3. 配合省学联秘书处组织常务委员会的换届选拔;

4. 须保证每周至少1天在省学联秘书处值班;

(四)常务委员会委员职权

1. 研执委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审议权;

2. 对研执委工作的建议权和监督权;

3. 代表省学联出席相关活动的权利。

(五)委员职责

1. 遵守省学联规章制度,积极参与工作,切实履行职责,保质保量完成研执委日常工作;

2. 服从工作安排,参与完善研执委组织架构建设、参加研执委会议及各类调研活动;

3. 实行弹性时间管理,每周保证完成研执委交付的线或线下工作。各委员在省学联秘书处工作需要时,有义务协助处理相关事务。

(六)委员权利

1. 研执委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审议权;

2. 对研执委工作的建议权和监督权。

四、重点工作

(一)思想引领:提高广东高校研究生的思想觉悟和理论水平,高举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引导广大研究生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抓住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党史国情、革命传统、形势政策等思想学习活动。

(二)学术创新:促进研究生群体投身创新浪潮,推进学术科研交流和信息共享。如组织开展学术交流、讲座报告、专业竞赛等。

(三)就业创业:加强对研究生群体就业指导工作,为同学提供就业信息和政策咨询,帮助毕业生提升职业技能;加强培育创业意识与创业精神,提高创业素质。如举办职场培训讲座、研究生专场招聘会等;

(四)权益维护:了解研究生群体生活、学习、工作等各方面的需求,开展服务广东研究生群体的各类调研活动。

五、管理办法

(一)干事选拔

1. 选拔条件

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养过硬,思想品德高尚,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综合素质高,有团结协作精神,有较强的社会实践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统筹组织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须有1年以上学生组织工作经历,优先推荐现任或曾任校院级学生组织主要负责人;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干、优秀学生干部称号获得者优先考虑。

2. 选拔程序

由各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向校团委推荐人选2-3名,经校团委考察后上报省学联,由省学联秘书处组织对各校推荐人选进行笔试、面试考评,根据考评结果确定若干名候选人进入为期一个月的试用期,由省学联秘书处对候选人期间的工作表现进行考核,最终研究拟定候任人选,由省学联秘书处确定后正式发文任命。

(二)经费管理

研执委经费由省学联秘书处统筹,专专用。研执委必须严格按照省学联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建立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研执委秘书处干事按照省学联干部补贴标准发放补助。

(三)奖惩制度

各委员、干事的工作表现由团省委学校部和省学联秘书处共同作出定,并通报所在学校。

优异表现的干事参照省学联干部激励制度予以奖励;表现突出的委员会团体单位,推荐参评“广东省优秀学生会”荣誉称号。

对于在任职期间工作不负责任、不积极作为的委员、干事予以劝退;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委员、干事处严重警告处分;受严重警告处分仍无悔改表现的委员、干事直接开除并通报所在学校,取消其所在学生会组织当年评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