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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广东省高校团学改革现场督导检查的通知

文章所在栏目:通知公告 点击数:2596 更新时间:2017/11/1 13:5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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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高校团委:

2017年9月份,团中央、教育部联合开展了学校共青团 改革专项督导。在此基础上,为扩大改革成效,依据《关于开展广东高校团学改革专项督导检查的通知》要求,团省委计划于11月在全省高校中重点抽查20所高校开展团学改革现场督导,检查各高校团学改革任务清单落实情况,推动全省团学改革工作纵深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时间

2017年11月13日-24日

二、督导对象

20所高校的团委、学生会

三、督导内容

对照《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和《广东共青团改革方案》各项要求,着重督导各高校团委、学生会推进改革,以及学校同级相关部门协同推进落实改革攻坚等情况。重点包括以下内容:

1.《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和《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的学习传达、推进落实情况;

2. 本校团学改革方案的出台情况;高校共青团、学联学生会任务分解的推进情况,尤其是重点改革项目推进情况;

3. 全国高校共青团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情况;

4. 推进高校共青团、学生会改革,加强基层团组织和团员先进性建设的做法,存在的主要问题、困难以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5. 对推进高校团学改革的意见建议。

具体督导检查项目清单见附件1。

四、具体安排

11月中下旬,团省委学校部相关同志,以及抽调部分高校团委书记组成各督导小组,由一名处级干部担任组长,每组3-4人,针对高校团学改革推进情况开展现场督导检查。成立5个现场督导组,覆盖不同片区不同类型高校,每个督导组选择4所高校进行现场督导,每所高校督导时间为半天,具体督导时间由督导组确定。现场督导名单见附件2。

五、督导程序

1.座谈调研。各高校根据督导项目清单开展自查,高校团委负责同志向督导组汇报团学改革推动落实情况、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下阶段考虑,并提交书面自查情况报告。自查情况报告格式详见附件3。学校分管共青团工作的校领导、相关部门领导、二级院系团干、青年教师和大学生代表等参加会议。

2.调阅资料。督导组根据相关改革要求,调阅推进改革的有关工作文件和资料,向相关部门了解、沟通改革任务推进情况。调阅资料清单见附件4。

3.个别访谈。督导组与校团委书记、院系团干、教师代表、学生干部、大学生等进行访谈。访谈人数不少于5人。

4.反馈督导意见。督导当天,召开督导反馈会议,督导组长向督导学校分管领导和校团委全体专职团干口头反馈初步督导意见。各督导组汇总督导情况后,于全部督导工作结束一周内形成书面督导反馈意见,经团省委领导同意后,正式反馈同级党委。高校团委需依据督导反馈意见形成整改方案,整改方案经分管的校领导审批后报团省委学校部,整改方案报送要求另行通知。各高校典型做法及整改落实情况将编入《广东高校团学改革简报》等宣传载体刊发和推广。

六、工作要求

1.各高校团委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准确把握督导检查工作的主要内容,推动本校团学组织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学校共青团、学生会组织改革清单各项任务要求。

2.坚持严督实导,各高校团委在做好全面自查工作的同时,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团学改革进展情况,建立本校逐级督导工作机制,确保专项督导的各项要求信号传递到位、工作部署到位、基层落实到位。

 

团省委学校部联系人:梁剑、温录亮

联系电话:020-87185614

 

附件:1.高校团学改革自查(督查)项目清单

            2.广东高校团学改革现场督导名单

            3.自查报告内容要求

            4.查阅资料清单

 

共青团广东省委学校部

2017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