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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广东省高校团学改革专项督导检查的通知

文章所在栏目:通知公告 点击数:2645 更新时间:2017/9/8 17:4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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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高校团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党的群团工作的会议和文件精神,全面落实《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和《广东共青团改革方案》要求,准确了解各高校共青团、学生会改革推进情况,及时发现问题,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推进高校团学改革。近期,省教育厅、团中央学校部将分别组织开展包括高校共青团改革落实情况在内的督导检查,其中省教育厅将联合团省委于9月上旬开展秋季开学专项督导检查,团中央学校部将于9月下旬开展全国学校共青团改革专项督导。

在省教育厅、团中央学校部组织的高校团学改革督导基础上,为进一步扩大改革督导覆盖面,同时依据《广东省学校共青团2017年改革工作督办评价方案及常项工作评价方案》的要求,团省委学校部计划于9-10月在全省高校开展团学改革专项督导,检查各高校团学改革任务清单落实情况,为12月的高校团学改革交叉检查和年度考核评价打实基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时间

2017年9-10月

二、督导对象

各普通高校团委、学生会

三、督导内容

对照《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和《广东共青团改革方案》各项要求,着重督导各高校团委、学生会推进改革,以及学校同级相关部门协同推进落实改革攻坚等方面的情况。重点包括以下内容:

1.《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和《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的学习传达、推进落实情况;

2. 本校团学改革方案的出台情况;高校共青团、学联学生会任务分解的推进情况,尤其是重点改革项目推进情况;

3. 全国高校共青团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情况;

4. 推进高校共青团、学生会改革,加强基层团组织和团员先进性建设的做法,存在的主要问题、困难以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5. 对推进高校团学改革的意见建议。

具体督导检查项目清单见附件。

四、具体安排

此次高校团学改革专项督导采取各高校全面自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

1.全面自查。各高校对照团学改革自查(督查)项目清单(附件1)开展全面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自查报告内容包括:本校团学改革自查项目清单推动落实情况、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下阶段推进计划。报告强调突出重点和亮点、提供数据支持和定量说明,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请各高校团委于9月25日前将书面自查情况报告电子版(word版)和扫描盖章版(PDF版)发到团省委学校部邮箱:xxgqtgg@163.com。

2.重点抽查。10月份,由团省委学校部相关同志,以及抽调部分高校团委书记组成各督导小组,邀请相关行政部门领导参加,由一名处级干部担任组长,每组3-4人,针对高校团学改革推进情况开展专项督导检查。拟成立5个专项督导组,覆盖粤西片区、粤东片区、粤北片区、珠三角片区等不同片区不同类型高校,每个检查组选择4所高校进行现场督导(现场督导名单另行通知,原则上和省教育厅、团中央学校部督导覆盖的高校名单不重复),每所高校督导时间为半天,其余高校进行书面督导检查。

五、督导程序

书面督导由各高校根据自查项目清单提交自查报告。现场督导程序分为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自选动作由各督导组根据督导内容和工作目标,结合实际策划实施。规定动作如下。

1.座谈调研。各高校根据督查项目清单开展自查,高校团委主要负责同志向督导组汇报团学改革推动落实情况、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下阶段考虑,并提交书面自查情况报告。督导组根据相关改革要求,调阅有关工作文件和资料,向相关部门了解、沟通改革任务推进情况。学校分管共青团工作的校领导和同级相关部门领导、二级院系团干、青年教师、大学生代表等参加会议。

2.个别访谈。拟定统一访谈提纲,与分管的校领导、校团委书记、院系团干、教师代表、学生干部、大学生等进行个别深入访谈。总人数不少于10人,听取他们对高校团学改革工作的意见建议。访谈结果详细记录并汇总成册(可采用电子版),深入了解工作情况,及时发现问题。

3.反馈督导意见。督导当天,向高校团委负责人和学校分管领导反馈初步督导意见,其中问题和建议部分应占总篇幅的4/5以上。各督导组汇总交流督导情况,于全部督导工作结束一周内形成书面督导反馈意见,报团省委学校部,经团省委领导同意后,正式反馈给高校党委。高校团委需依据督导反馈意见形成整改方案,整改方案经分管的校领导审签后报团省委学校部。各高校典型做法及整改落实情况将编入《改革信息简报》等宣传载体,并在全省线上、线下平台进行刊发和推广。

六、工作要求

1.各高校团委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准确把握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的主要内容,推动本校团学组织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学校共青团、学生会组织改革清单各项任务要求。

2.坚持严督实导,各高校团委在做好全面自查工作的同时,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团学改革进展情况,建立本校逐级督导工作机制,确保专项督导的各项要求信号传递到位、工作部署到位、基层落实到位。

 

附件:高校团学改革自查(督查)项目清单

 

联系人:许业河  吴韵婷  温录亮

电  话:020-87185614

邮  箱:xxgqtgg@163.com

 

 

 

共青团广东省委办公室    广东省学联秘书处

2017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