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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7年广东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总结通报工作的通知

文章所在栏目:通知公告 点击数:4091 更新时间:2017/9/6 17:2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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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高校团委:

   2017年7月,团省委、省委宣传部、省精神文明办、省教育厅、省学联联合下发《关于开展2017年广东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团粤联发【2017】43号),组织开展2017年“三下乡”活动。为深化活动效果,扩大活动影响,团省委学校部、省学联秘书处将开展2017年“三下乡”活动总结通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展时间

    2017年9月至10月

    二、参与范围

    参与组织、指导和开展2017年“三下乡”活动并取得突出成果的各级学校团组织、实践团队及个人

    三、工作安排

    1.全面总结活动情况

    (1)各高校团委对本校2017年“三下乡”活动总体情况进行总结并形成统一报告,内容包括工作部署及推进措施、组织动员方式、活动参与情况、重点活动内容以及活动成效、创新做法等。

    (2)重点统计各高校的校级、院(系)级社会实践团队数、参加社会实践的师生人数、活动经费投入、媒体宣传情况等主要数据(表格详见附件1)。

    2.广泛宣传活动成果

    (1)通过开展校内报告会、分享会,组织优秀实践团队、个人在青年学生中分享暑期社会实践的鲜活事例、实践成果、活动感悟等,扩大“三下乡”活动的影响范围。

    (2)通过微信、微博、校园媒体等渠道,将活动中的感人事迹、实践成果和心得体会向广大青年学生宣传,使更多学生受到教育,提升“三下乡”活动的育人功效。

    (3)选编活动中的优秀案例、创新做法,进行传播推广。

    3.按时上交申报材料

    (1)优秀单位申报:以学校为单位申报,提交《优秀单位申报表》(附件2)。

    (2)优秀团队申报:各学校可推荐不多于4支的社会实践团队参评,参评团队需提交《优秀团队申报表》(附件3)。

    (3)优秀个人申报:各学校可推荐指导老师及学生不多于12人(其中,老师不多于5人)的名额进行申报并严格排序。参评个人需提交《优秀个人申报表》(附件4)。

    四、有关要求

    1.请各高校团委认真阅读本通知要求并做好相关总结工作,于9月17日前,形成总结报告,连同《总体情况统计表》(附件1,需加盖公章),以电子版形式报送至团省委学校部。

    2.请各高校团委组织好本学校的优秀单位、优秀团队、优秀个人等申报和初审工作。于9月17日前将推荐的优秀单位、优秀团队、优秀个人的相关材料(含申报表、推荐汇总表等,见附件2至附件5,附件5需加盖公章),以电子版形式报送至团省委学校部(优秀团队、优秀个人的具体申报对象请作排序)。

    主办方将在各学校推荐基础上,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推报国家和确定我省优秀单位、团队和个人名单;通报结果将在团省委学校部官方网站予以公示,最终确认后在团省委官方网站、微信等平台公布。

 

联 系 人:蔡  立、陈泽峰

联系电话:020-87185614

电子邮箱:gdsanxiaxiang@126.com

 

附件:1.总体情况统计表

2.优秀单位申报表

3.优秀团队申报表

4.优秀个人申报表

5.优秀推荐汇总表

团省委学校部               省学联秘书处

2017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