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攀登计划”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结项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高校团委:
根据《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关于结题验收的要求,各高校需主持本校立项项目结项验收工作。今年4月开始,各相关高校开展了结项验收工作,5月至7月我委委托专家工作组对2016年“攀登计划”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的结项材料进行验收初审。现拟正式开展2016年“攀登计划”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结项认定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参照验收初审情况补交相关材料。各高校根据“攀登计划”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结项验收标准(见附件1)与 2016年“攀登计划”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专项资金资助项目验收初审情况表(见附件2),对本校材料上报不完整的项目补交材料,并于8月14日前填写2016年“攀登计划”结项缺补材料登记表(见附件3),连同相关补交材料上交团省委学校部,电子版材料发至学校部邮箱tswkjcx@163.com,纸质版材料寄送至学校部。
2.推进资助项目省级结项认定工作。2017年2月申请延期结项的项目,现所延期限已到,请各高校参考结项标准组织好延期项目的结项验收工作。8月上旬,团省委根据各高校的结项验收情况和上报的各项材料,开展2016年“攀登计划”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省级结项认定工作。省级结项认定通过后,团省委将颁发项目结项证书,并择优选录优秀项目成果集。
特别说明,按照《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未通过省级结项认定的项目,省财政厅将正式行文至所在学校追回专项资金。
附件:1.“攀登计划”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结项验收标准(简表)
2. 2016年“攀登计划”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专项资金资助项目验收初审情况表
3. 2016年“攀登计划”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专项资金项目结项补缺材料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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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学校部
2017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