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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团粤发〔2017〕4号 关于在全省集中开展“学习总书记讲话 做合格共青团员”教育实践的通知

文章所在栏目:通知公告 点击数:1564 更新时间:2017/4/15 15:3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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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并顺德区团委,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团委、省国资委团委、省地质局团委,南航集团团委、广铁集团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省社会组织团工委、省金融团工委,团省委直属管理高校及中职中学团委,各省驻粤团工委:


        为深入推进共青团改革,大力推进从严治团,切实增强团员的先进性和光荣感,以良好风貌和积极作为迎接党的十九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根据团中央的统一部署要求,团省委决定在全省集中开展“学习总书记讲话做合格共青团员”教育实践。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17年3月至9月


        二、参加对象

        全省各级共青团组织和全体共青团员


        三、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指导思想:以“学习总书记讲话 做合格共青团员”为主题,以迎接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为主线,以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为根本目标,以增强团员先进性和光荣感为着力点,紧密结合“凝聚青年、服务大局、当好桥梁、从严治团”四维工作格局,在全省广泛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教育引导广大团员自觉向党中央看齐,向习近平总书记看齐,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目标任务:通过开展专题学习教育,强化团员的先进性和光荣感,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定对党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通过开展团的组织生活,使团员接受严格规范的组织生活锻炼,增强团员意识,强化组织意识和组织纪律,更好地听党话、跟党走,更加自觉地向党中央看齐,向习近平总书记看齐;通过开展系列实践活动,引导团员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在建功“十三五”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彰显团员队伍先进性,以奋发学习、努力工作的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九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四、活动内容


        (一)学习教育


        1.开展“万名团干讲党团课”活动。全省广大团干要以“怎样做一名合格团员”为主题,为所在团支部讲一次党团课。每名团员至少参加一次由基层团委或相对独立的团总支、团支部举办的党团课活动。省、市、县团委机关干部要率先垂范,至少为“1+100”直接联系青年所在的团支部开展一次讲党团课活动。


      2.认真开展自学。各级团组织要组织团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特别是关于青少年和共青团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团章、团史和团内相关文件。每名团员在学习基础上,围绕“如何做一名合格团员”撰写一份学习心得。团中央、团省委将编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少年和共青团工作重要论述的学习材料,制作基层工作宝典、基础团务手册,视频、动画、游戏等新媒体产品作为辅助学习产品;广东共青团官方网站及微信平台将开设“一学一做”专题栏目,为基层团组织和广大团员分享学习材料及产品。


        3.开展“我的青春我的梦——学习总书记讲话  做合格共青团员”主题征文活动。活动由团中央统一组织开展,各级团组织广泛发动,并逐级进行评选推荐。6月底前,各市级团委向团省委推报10篇优秀征文。团省委将对市级优秀征文和专栏优秀征文进行评审,评出全省优秀征文推报团中央。


        (二)组织生活


        4.开好组织生活会。4月底前,以团支部为单位,召开“学习总书记讲话  做合格共青团员”专题组织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前,团员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对广大青年提出的重要要求。


        组织生活会一般以团支部为单位召开,人数较多的团支部可以团小组为单位召开。组织生活会的流程是:团员逐个围绕是否带头坚定理想信念、是否带头练就过硬本领、是否带头勇于创新创造、是否带头矢志艰苦奋斗、是否带头锤炼高尚品格五个方面的表现发言,实事求是进行自我评价,开展自我批评,提出改进措施;团支部其他团员对其进行评议,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团干部还要检查自身在密切联系青年方面的情况。各级团干部应在组织关系所在团支部以团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并接受评议。对于评议不合格的团员,团支部要对其进行有针对性地教育帮助;经教育帮助仍无明显改进的,根据有关规定,按照稳妥、慎重的原则做好处置工作。评议结束后,团支部要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三会两制一课”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形成组织生活会报告报上级团组织存档。


        5.集中开展入团仪式。五四期间,省、市、县团委应举行入团仪式集中示范活动,基层团委、团总支要按照《入团仪式规定》,以“不忘初心跟党走”为主题,组织新发展团员参加入团仪式,组织老团员重温入团誓词。要组织新团员在参加入团仪式前要观看《入团第一课》教学视频。各级团组织在日常开展以团员为主体的培训、活动、工作时,要注重开展戴团徽、升团旗、唱团歌、重温入团誓词等仪式教育。


        6.开展“五四”系列评选表彰。五四期间,各级团组织要结合教育实践开展情况,对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团支部书记、先进基层团组织进行集中表彰,重点要做好基层组织推荐、青年参与评选、集中表彰宣传等工作。


        7.开展组织整顿。团支部要对自身建设情况进行自查,基层团委在团支部自查基础上开展支部建设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以下四个方面问题:(1)没有建立规范的团员档案;(2)没有按照上级分配名额和标准、程序发展团员;(3)没有按规定向团员收缴团费、向上级团组织缴纳团费;(4)不能经常性开展组织生活和团的活动。基层团委要指导存在上述问题的团支部制定整改方案,用1到2个月时间进行整改。整改结束后,基层团委要对整改情况进行核查,对于仍不合格的团支部负责人根据有关程序予以调整。组织整顿集中在5至7月份进行,学校毕业班团组织可以适当提前。基层团委应于8月底前形成团支部组织整顿情况报告,报上级团组织存档。各地市团委及省直属团委要就本地区、本系统组织整顿开展情况形成整体报告,并于9月4日前上报团省委。


        (三)实践活动


        8.开展团员志愿服务活动。各级团组织要做好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i志愿”系统)推广工作,大力推进广大团员注册成为志愿者,普及推广“广东注册志愿者证”。组织团员在各类志愿活动中打出团的旗帜、亮出团员身份。深入推进山区计划等重点志愿服务项目,做好其中先进团员志愿服务群体的宣传工作。高校、中学团组织要利用暑假组织团员广泛参加“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发挥学生团员在志愿服务中的模范作用。


        9.开展“不忘初心跟党走”网络主题团日活动。5月份,在全省集中组织开展“不忘初心跟党走”网络主题团日活动,组织动员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通过网络新媒体形式,表达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的坚定决心和喜迎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的喜悦心情,为党的十九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召开营造良好氛围。


        10.开展“活力在基层”主题团日竞赛活动。团日竞赛活动由团省委组织开展,以“一学一做”为主题,活动对象为基层团组织,旨在检验教育实践开展成效。活动分两个赛季进行,4月-6月为第一赛季,重点对团员学习教育情况,团干部讲党团课情况进行评比;7月-9月为第二赛季,重点对组织生活开展情况进行评比。


        11.开展团员先锋岗(队)创建活动。由团中央组织开展,以“学习理论走在前、立足岗位干在前、急难险重冲在前”为基本标准,突出政治性和先进性要求,突出发挥对广大团员的示范引领作用,依托青年文明号、青年安全示范岗等活动载体,创建、命名一批团员先锋岗(队),作为加强团员队伍先进性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载体。创建、命名工作采取逐级创建、总量控制、动态管理的方式进行,具体工作另行通知。


        五、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统一行动。市、县团委要成立教育实践领导机构,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加强谋划统筹、加强过程督导、加强支持保障,确保教育实践顺利开展。各地各单位要及时将教育实践进展情况和工作亮点报送团省委,作为全省团员学习交流的重要内容。


        2.全省抓落实、工作到支部。各级团的领导机关要将教育实践与“8+4”“4+1”“1+100”等工作结合起来,把指导、督导教育实践作为“常态化下沉基层”团干部的重要工作任务和“向基层服务对象报到”的主要工作;所有专职团干部和团的领导机关挂职、兼职团干部要联系一个基层团委,全程参与基层团委教育实践,并将参与教育实践情况录入相关工作系统。团支部要组织全体团员认真参加到教育实践中来,做好记录,形成教育实践工作档案。


        3.加强宣传、形成声势。各级团组织要把教育实践作为重点宣传内容,将宣传贯穿教育实践全过程。通过逐级动员部署与网络直达基层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微博、“青年之声”等团属媒体,将工作信号和活动要求及时传递到全体团员和所有团组织,在全省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向社会展示教育实践成效。


        4.做好总结、提升成效。基层团委要对所属团支部教育实践情况进行综合评估,不合格的要对支部负责人给予相应组织处理并重新开展教育实践。团支部要认真总结教育实践开展情况,填写教育实践工作报告表(附件2),汇总支部成员学习心得和各阶段活动资料,形成工作档案报上级团委存档。学校的毕业班团支部根据实际情况做好教育实践总结工作。各市级团委要汇总教育实践开展情况并填写教育实践工作汇总表(附件3),于9月30日前报送至团省委邮箱(tswjcb@163.com)。各级团组织要及时总结经验,建立适应本地区本领域实际情况的团员教育管理长效机制,巩固和深化教育实践成果。



        附件:1.团省委“学习总书记讲话  做合格共青团员”教育实践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


        2.“学习总书记讲话 做合格共青团员”教育实践工作报告表


        3.“学习总书记讲话 做合格共青团员”教育实践工作汇总表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2017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