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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16 - 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广东共青团学校战线宣传和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文章所在栏目:通知公告 点击数:2687 更新时间:2016/3/23 23: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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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高校团委:

        为进一步巩固落实《广东共青团学校战线信息工作制度》的工作要求,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广东共青团学校战线宣传和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团粤办发〔2014〕28号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近年来团学工作发展的具体实际,现就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规范信息报送内容及渠道 

        根据上级的信息报送要求,将各单位上报信息材料划分为以下四大类信息:

      (一)校园舆情动态

        报送内容:在重要敏感时间节点、敏感问题上学生的反应;学生对国内、国际重大突发事件的看法;校园突发性事件或群体性事件情况;值得关注的与学生有关的其他动态性信息。

        报送要求:必须在校园舆情事件发生24小时内,由校团委主要负责人通过发短信或打电话等方式向学校部主要负责人汇报;团省委将根据事态情况,决定是否要求校团委草拟报送汇报材料。

      (二)工作信息动态

        报送内容: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品牌活动亮点内容反馈;各地、各学校重要工作部署、总结、相关方案等材料;工作创新动态。

        报送要求:根据信息内容自主选择以下三种方式上报,一是以微信公众号编发微信,推送至工作交流微信群;二是上传文章至广东共青团网站“学校巡礼”栏目;三是撰写工作信息,发送至团省委学校部信息工作邮箱。通过以上三种方式,每校每月报送工作信息不得少于2条。

      (三)经验总结探索

        主要包括:较为成熟的团学工作经验总结;较为深入的团学思考和理论探索;重点工作举措和典型经验等;工作中涌现的先进人物、感人事迹等。

        报送要求:发送至学校部信息工作邮箱。每校每年须报送不少于1则工作经验信息。

      (四)青年调研报告

        主要包括:反映青年学生发展的综合调研报告;青年学生关注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调研报告和材料;青年学生工作典型经验和先进举措总结。

        报送办法:发送至学校部信息工作邮箱。每校每年须报送不少于1则青年调研报告。

        二、建立健全专门的工作队伍

        各高校团委要成立宣传信息小组。负责本校团学工作的宣传和信息报送。各高校团委明确1名专职团干担任信息员,明确1-2名学生会组织(学生会、研究生会)主要学生干部担任“学生宣传员”。

        三、信息报送工作考评办法

       1.团省委学校部将对各学校团委信息报送数量和被采用情况进行定期(半年一次)统计通报,各校信息报送情况将作为广东共青团学校战线年中、年终考核依据。

        2.团省委学校部将对信息进行把关与整理。对具有普遍借鉴意义的基层经验做法,将编印至团省委学校部信息简报,并在学校部网站“工作通讯”专栏刊出;对有重大参考价值的信息,将报送团省委书记处和团中央学校部,并视情况,寄送至相应学校党委。

        3.团省委学校部对具有普遍借鉴意义的基层经验做法,将在省学联微信平台(广东学联 ID:guangdongxuelian)进行刊登宣传。


 

联系人:吴韵婷、严冬

联系电话:020-87195615,020-87195615(传真)

工作信息报送微信群:粤高校团委书记

工作交流QQ群:87404941

工作信息报送邮箱:tswyqxxb@163.com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学校部 

 201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