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优秀学生干部到省学联驻会工作的通知
关于选拔优秀学生干部到省学联
驻会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高等学校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
2006年至2007年省学联执行主席将于6月底到期离任,现公开选拔2至4名优秀学生干部担任2007年至2008年省学联执行主席。具体事宜如下:
一、选拔对象
在省学联主席团单位中高等学校学生会、研究生会的主席中选拔。
二、驻会时间
2007年7月至2008年6月。
三、选拔条件
坚持党的领导,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是非辨别能力;思想品德好,品质高尚,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刻苦学习,成绩优秀;具备团结奉献的精神,有较强的沟通、组织和策划能力,具备一定的学生工作经验;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特别是具备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和活动组织能力;具备正确处理好工作和学习关系的能力。原则要求为中共党员。
四、选拔办法
选拔采取各高校推荐、团省委、省学联考核评定的办法进行。每校可推荐名额1名。
五、驻会干部管理
根据《关于实行全国学联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学联主席团部分成员驻会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人薪发[1990]20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确定以下管理办法:
1、驻会学生在驻会期间可向学校申请课程免听或免修,不延迟毕业时间;
2、驻会学生在驻会期间由团省委管理,其驻会期间的表现由团省委作出鉴定,载入本人档案;
3、驻会学生驻会期间,按国家规定的毕业参加工作的初期工资或见习期工资标准发放补贴,同时享受在职人员的福利待遇;
4、驻会学生毕业参加工作后,不再实行见习期,参加工作时间可从实际参加工作的时间向前推移一年(即在学联驻会的一年计算工龄)。
六、工作要求
各有关高校确定推荐人选后,请认真填写推荐表,于
联 系 人: 潘剑勇、江凯涛
联系电话:020-87185614、87195615(传真)
电子邮箱:tswxxb3@163.com
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寺贝通津1号大院
邮政编码:510080
附件: 广东省学生联合会执行主席推荐表
团省委学校部
省学联秘书处
二〇〇七年五月三十一日
附件:
广东省学生联合会执行主席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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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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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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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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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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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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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学校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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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学生干部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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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历及主要表现(可附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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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团委意见 |
( 盖 章 ) 年 月 日 |
所在院系党组织意见 |
( 盖 章 ) 年 月 日 |
所在院系行政意见 |
( 盖 章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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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学校党组织意见 |
( 盖 章 ) 年 月 日 |
所在学校行政意见 |
( 盖 章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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