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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召开共青团广东省十一届五次全委(扩大)会议的通知

文章所在栏目:通知公告 点击数:6551 更新时间:2005/12/29 16:27:53

各地级以上市团委,省直有关单位团委,高等学校团委,中直驻粤有关单位团委:

 

经省委批准,团省委决定,200618日至10日在广州召开共青团广东省十一届五次全委(扩大)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的主要任务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省共青团工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胡锦涛、温家宝总理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九届七次、八次全会和共青团的十五届四中全会的工作部署,总结2005年全省共青团工作,部署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

二、会议的主要内容

传达学习省委九届七次、八次全会和共青团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听取省委领导重要讲话;听取团省委常委会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共青团广东省十一届五次全委会关于委员、候补委员卸职递补的确认案(草案)》,增选共青团广东省十一届委员、常委;审议通过《团结带领全省广大团员青年为广东实施“十一五”规划奉献青春力量的决定》等。

三、与会人员

共青团广东省十一届委员、候补委员(包括已离开团的工作岗位,尚未卸免委员、候补委员职务的同志)出席会议。不是委员、候补委员的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团委书记,不设区(县)的地级市的由镇委委员兼任的镇团委书记,团省委机关各部门负责人、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省直有关单位团委书记,各高等院校团委书记,省直团工委下辖的省直机关单位团委书记,省国资委兼管企业团委书记列席会议。

四、会议地点

广州珠岛宾馆(广州沿江东路463号)。

五、会议要求

1、请各地各单位尽快通知落实参会人员。需要接站或需要购买回程机(车)票的,请各市团委于200614日前将有关人员姓名、抵穗或返程时间、航(车)班次等报团省委办公室。

2、各地级以上市的与会代表报到时间为18下午1430至下午1830。报到地点为广州珠岛宾馆中心楼,请准时报到。

3、省直单位、广州地区高校及省国资委兼管企业与会人员的报到时间为9日上午800900,报到地点为广州珠岛宾馆中心楼会堂,会议不安排住宿。

41820002100在珠岛宾馆迎宾厅召开预备会议,请各地级以上市团委书记、省直有关单位团委书记、团省委机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准时参加。

5、本次会议重要,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确有特殊情况,请以书面形式向团省委办公室请假。

联系人:黄宇青、刘永强

联系电话:020-8718560887185612

传真:020-8718561187185613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OO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