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优秀大学生村官报告团”人选的通知
关于推荐“优秀大学生村官报告团”
人选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团委学校部,各高校团委:
为深入贯彻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引导广大高校学生特别是应届毕业生转变就业观念,把国家的需要作为自己的选择,自觉到农村基层建功立业,团中央、全国学联拟联合中组部、中宣部、教育部、人事部等部委共同组织“优秀大学生村官报告团”。为配合团中央、全国学联的工作,做好报告团人选的推荐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人选要求
1. 毕业后主动要求到农村基层从事党政工作,取得突出成绩;
2.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后,主动要求留在基层工作,取得突出成绩;
3. 勇于克服困难,热心为群众服务,事迹感人,为新农村建设做出了显著贡献;
4. 毕业时间不超过5年,年龄一般不超过28周岁。
二、 工作要求
1. 请各团市委、高校团委迅速部署,全面了解情况,挖掘先进典型,每单位最多可报1人。
2. 请于2007年2月1日前将报告团人选事迹材料(3000字左右,附1寸照片、生活照各3张)邮寄至团省委学校部(广州市越秀区寺贝通津1号大院,510080)。
3. 有关事宜请与团省委学校部联系。
联系人:吴斌,马道安
Email:tswxxb3@163.com
联系电话:020-87185614
传真:020-87195615
二○○七年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