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活力青春、和谐校园”首届广东大学生校园文化艺术节开幕式暨大学生文化艺术广场活动的通知
关于举办“活力青春、和谐校园”首届广东大学生校园文化艺术节开幕式暨大学生文化艺术广场活动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团委:
为进一步推进高校校园文化建设,大力加强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促进青年全面发展,团省委、省学联决定举办“活力青春、和谐校园”首届广东大学生校园文化艺术节,现将开幕式暨大学生文化艺术广场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06年12月29日(星期五)下午3:00
二、活动地点
中山大学东校区图书馆广场(广州大学城)
三、主办单位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广东省学生联合会
四、协办单位
共青团中山大学委员会
中山大学学生会
五、活动内容
(一)开幕式
1、全省各高校校旗队入场,
2、省学联执行主席介绍文化节有关情况;
3、团省委领导致词;
4、省领导为“文化直通车”广东大学生志愿者艺术团授旗;
5、省领导鸣锣,文化节开幕。
(二)“文化直通车”广东大学生志愿者文艺汇演
1、中华盘鼓队,
2、校园歌曲联唱;
3、健美操;
4、乐器表演;
5、诗歌舞;
6、舞蹈表演;
7、时装表演。
8、合唱
(三)大学生文化艺术广场活动
结合高校校园文化的特点,在活动现场开展形式多样的广场文化活动。广场分为校园动态活动展示和静态文化展示,其中,动态活动展示主要包括校园青春潮流活动与传统艺术活动,静态文化展示主要包括校园文化精神内涵和校园核心价值观展示。具体内容包括:
1、校园精神文化展区
(1)、校徽、校训展。以展板的形式,将我省本科院校及部分高职高专院校的校徽、校训进行集中展示,让同学们感受各高校的校园文化特点和内涵;
(2)、校园刊物展。各高校选取最优秀的校园学生刊物进行展览,展现当代大学生校园生活,促进高校现员刊物的交流与发展。
(3)、校园文化特色活动展。每所高校选取最优秀、最有特色的1-2项校园文化品牌活动,通过展板的形式进行展示,促进大家的学习和交流,展现大学生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
2、校园传统文化活动展区
(1)、百名学子书画现场挥毫。以“和谐校园”为主题,邀请各高校百名学子,在百米画卷上共同绘画,展现大学生丰富的校园生活;
(2)、名家学子象棋对抗赛。邀请象棋名家与数十名大学生共同下中国象棋;
(3)、古筝演奏。邀请校园艺术团古典音乐爱好者现场表演;
(4)、茶文化展示。通过展板介绍茶文化知识,同时,邀请同学现场进行茶艺表演;
3、校园潮流文化展区
(1)、极限运动表演。邀请有关专长大学生,进行滚轴表演、山地车表演,展现大学生的青春活力;
(2)、时装表演。邀请若干学校的表演队伍,展示由大学生自行设计制作的服装;同时,邀请各高校摄影协会的同学对现场活动进行摄影,并于文化节期间挑选优秀作品在各高校巡回展出。
(3)、街舞表演。邀请若干学校街舞进行对抗表演。
六、观众组织
1、本次参加开幕式和文化广场活动的观众主要以广州大学城高校学生为主,同时邀请其他高校学生代表参加,具体分配名额如下:中山大学1000人、华南理工大学400人、广州中医药大学400人、华南师范大学400人、广东工业大学400人、广东外语外贸大学400人、广东药学院400人、广州大学400人、星海音乐学院100人、广州美术学院100人。以上各高校统一组织学生观众于当天下午2:30进场完毕,学生观众服装保持整洁。
2、省内参与本次活动的高校须确定一名团委干部作为本次活动的联络人,并于12月20日前将联络人联系方式(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手机、办公电话)传真或发送至团省委学校部电子邮箱wb@scau.edu.cn。
七、节目选拔
主办单位将于近期在各有关高校进行节目预选,具体参演节目待编导组确定后另行通知。
八、相关材料准备
1、全省所有高校团委请于12月22日前将校旗寄送中山大学团委,须备校旗为二号旗(宽1.6米、长2.44米);
2、全省所有本科院校团委及5所高职高专院校团委代表(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番禺职业技术学院、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将举办高校校徽、校训与校园文化活动特色展,展板规格为宽0.9米,高1.4米;请有关高校按照校徽、校训为一块展板,校园特色文化活动为一块展板自行设计;并与12月22日前将展板电子稿发至团省委学校部邮箱wb@scau.edu.cn。
3、全省所有高校团委限报10种以内校园学生刊物参与刊物展,于12月24日前将刊物寄送至中山大学团委。
未尽事宜请与团省委学校部联系
联系人:潘剑勇、吴斌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贝通津路1号大院(邮编:510080)
联系方式:020-87185614,020-87195615(传真)
中山大学团委:
联系人:唐锐
联系地址: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邮编:510275)
联系方式:020-84115948,020-84112871(传真)
团省委学校部
省学联秘书处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