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少发

粤少发[2010]6号——2010年广东中小学团队工作要点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文章所在栏目:粤少发 点击数:3033 更新日期:2010/5/6

2010广东中小学团队工作要点

2010省中小学团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贯彻落实全国少工委五届六次全会、省委十届六次全会和团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精神,围绕“四好少年”目标,以“南粤少年雏鹰行动”为主要载体,积极运用新媒体手段及情感、艺术、时尚等元素对中小学生进行思想引领,深化品牌活动影响,推进中小学团队组织覆盖、活动体系和工作格局的一体化,推动中小学队团事业取得新发展。

一、广泛开展“争当四好少年”系列活动

1、开展广东少先队“铭记殷切期望 争当‘四好少年’”系列活动。通过开展“‘争当四好少年’我能行”主题队日竞赛活动、“争当四好少年”学习讨论活动以及在广大少先队员中开展“四个一”主题教育和征文、绘画比赛等系列活动,进一步帮助广大少先队员深刻领会胡锦涛总书记贺信精神

2、开展第三届“飞扬的红领巾”广东少先队队日竞赛活动。争当四好少年、“迎接亚运会,创造新生活”等主题为重点,继续围绕少先队五项工程建设和省少工委推进工作项目在全省广大基层少先队组织中开展队日竞赛活动。扩大宣传动员,积极整合资源,加大投入,完善功能,进一步将这一平台打造成为基层少先队活动展示交流和支持基层队组织的网络平台,鼓励各级少先队组织依托竞赛平台开展本级队日竞赛活动。

3、组织开展第四届“活力在基层”团日竞赛活动。依托活力在基层主题团日竞赛活动平台,广泛发动中学团组织积极开展“争当四好少年”、我优秀我入团,我入团我更优秀迈入青春门、走好成人路等形式多样的主题团日活动,加强团员意识和先进性教育,强化团组织的教育引导功能,进一步活跃中学团工作。

4开展第二届“南粤雏鹰之星”竞赛活动。四好少年”的相关要求具体化为文明之星、奉献之星、自强之星、才艺之星、智慧之星、活力之星。以争章活动、网络讨论交流、公众投票、专家评审的方式,选拔一批新时期的优秀少年儿童代表。通过评选出的南粤雏鹰之星四好少年转化为可亲可学的榜样,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在网络、手机媒体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电视媒体的参与力度,通过社会大动员和宣传,帮助全省少年儿童理解胡锦涛总书记贺信精神。

5.以第六次全国少代会为契机营造“争当四好少年”良好氛围。今年6月,全国少先队组织将迎来第六次全国少代会,这是全国少先队的重大组织活动,各级少先队组织要在六一前后积极运用多种传媒手段,广泛宣传少代会,做好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要着力发现、宣传一批争当“四好少年”的优秀少先队员典型和辅导员、少先队工作者、基层少先队组织的典型,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关心少年儿童成长成才的良好氛围。

二、深入开展“南粤少年雏鹰行动”

6、全面推广应用“广东少先队素质教育网络信息服务平台”。进一步完善网站功能,整合少先队活动网络资源,充分发挥网络凝聚少年儿童的重要作用,建立健全网上少先队组织,开展网上争章活动,将平台建设成为全省各级少先队组织开展工作的网络平台,引导服务全省少年儿童的重要工作载体。依托平台建立市、县(市、区)级少先队活动网站,广泛开展本地特色的少先队活动,力争实现平台覆盖全省所有县级地区,城市(镇)中小学校的40%以上加入平台,注册学生、老师和家长用户数量超过200万。

7、拓宽“雏鹰争章”活动场地。整合利用本地区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科普教育基地和博物馆、纪念馆、图书馆等公共文化场所的资源,要发挥各类校外教育阵地等在“雏鹰争章”中的重要作用,将少年儿童的校外科普教育、艺术培训、团队活动等学习实践活动和“雏鹰争章”活动紧密结合;将争章活动与相关职能部门对少年儿童宣传普及的内容相结合,联合开展“雏鹰争章”活动,拓展争章基地建设领域,扩大社会影响力。

8、完善少先队雏鹰争章活动制度体系。以少先队雏鹰争章活动列入政府义务教育收费项目的有利契机,联合教育、物价等部门,制定详细规章制度明确雏鹰争章活动收费方式。加强和教育部门相关职能处室、单位的联系与合作,积极推动争章活动入课堂、入评价、入校本教材,并形成长效机制。

三、深化各项品牌活动建设

9、继续深入开展“红领巾共促和谐行动”等素质教育品牌活动。继续开展红领巾共促和谐行动、“广东少年儿童平安行动”、红领巾志愿行动千校扶千校 红领巾在行动手拉手关爱留守少年儿童地球家园少年儿童环保行动等活动,发展红领巾志愿服务社团、亲子义工等红领巾志愿服务品牌建设。做好“优秀红领巾志愿者”、“手拉手好队员”、“环保小卫士”等专项活动的评选表彰工作。

10、开展“迎接亚运会,创造新生活”粤喀少年手拉手交流营活动。在今年广州亚运会期间,邀请20名来自新疆喀什的团员、少先队员担任友谊小使者抵穗参加迎接亚运会,创造新生活活动,通过参观考察、入住结对小朋友家庭,感受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和民族同胞的深情厚谊,在人民群众中形成民族大团结、粤喀一家亲的良好氛围。

11、深化成人仪式教育活动。以“10·18为全省统一宣誓日,规范公民意识教育、成人预备期志愿服务、成人宣誓仪式三个环节。通过开展十八岁成人仪式系列教育活动,增强学生团员意识,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道德观、价值观和人生观,培养中学生维权履责、服务奉献的公民精神。

12、广泛开展优秀毕业生报告会。中学团委要以高中为重点至少开展一场毕业生报告会,邀请本校的优秀毕业生作报告,为广大中学生树立可学、可比、可敬的榜样,激发他们的学习热情和成才动力。有条件的地市可以组建市级优秀毕业生报告团,到各中学巡回演讲。

四、加强中小学团队基层组织建设

13、抓好中学团建、少先队基层组织建设和试点工作。落实团中央、全国少工委关于基层试点工作的要求,在前期试点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指导,抓住重点,总结探索出在基层团队组织设置、团队文化建设、团队社会化拓展具有推广价值的经验成果。将试点工作成果经验在全省范围推广应用,利用已取得的宝贵经验,指导中小学共青团和少先队组织工作。

14开展第二届“广东省红领巾示范校”创建活动。启动第二届“广东省红领巾示范校创建单位申报工作,选拔各地具有代表性的学校参与创建活动;全面改版创建活动网络平台,加强创建单位的网上巡展活动,推动示范校和创建单位的交流及展示,充分发挥“红领巾示范校创建活动”在繁荣少先队文化、提升地区少先队工作水平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15、加强各级少先队工作学会和辅导员联谊会建设。充分发挥辅导员联谊会作为学会实体组织的功能,团结凝聚各类在职、退休和校内、校外辅导员,加强少工委工作力量。仍未成立辅导员联谊会的地市要争取在本年度成立,已经成立联谊会的地市要健全学会内设机构,加强学会在开展理论研究、整合社会资源、推动少先队社会化发展等方面的职能。

16、开展中学团组织调查研究。重点围绕各地中学团组织的基本状况,团员发展状况、活动开展情况以及如何运用新媒体和情感、艺术、时尚元素对中学生进行引导等内容开展调研,进一步找准工作切入点,加强对中学团工作的指导。

五、深入贯彻落实《意见》

17、开展全省中小学团队工作的督导检查。围绕落实省委、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团省委、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我省中小学校共青团和少先队工作的意见》相关要求,联合教育厅等相关单位,对各地团队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推动和帮助各地解决制约中学团组织和少先队科学发展的困难和问题。各地少工委要结合本地少先队工作中的瓶颈问题,充分利用好《意见》有利政策的出台,积极推动当地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出台具体实施细则。

18、进一步规范红领巾等少先队组织用品。根据《关于规范红领巾等少先队组织用品的制作、销售和使用的若干规定》(团粤联发〔200966号),联合物价、教育部门对红领巾、队徽进行统一定价,同时规范少先队用品销售渠道,保证用品安全质量。

19、加强中小学团队干部培训工作。积极推动中小学团队干部培训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将中小学团队干部的教育培训纳入师资队伍建设和教师继续教育培训体系。加强对基层少先队工作者的培训,重点抓好新上岗团队干部培训。充分发挥辅导员联谊会的作用,全面开展“队旗飘飘南粤行”义务培训工作,积极探索建立辅导员远程培训模式,将培训资源向农村和基层倾斜,推动贫困地区少先队工作的发展

 

 

 

少先队广东省工作委员会

2010423

 

 

主题词:少工委  2010  工作要点

报:全国少工委

送:团省委领导、省教育厅

发:省少先队重点联系学校

广东省少工委办公室             2010年4月26印发

(共印200)

广东中学共青团

广东中学共青团

广东红领巾

广东红领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