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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少工委六届七次全会委员卸职替补和拟增选委员人选提名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文章所在栏目:相关通知 点击数:5320 更新日期:201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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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少工委:

根据少先队改革有关要求,依据《中国少年先锋队组织工作条例 (试行)》,拟在即将召开的省少工委六届七次全会上对工作岗位调整的委员进行卸职替补,并增选部分省少工委委员。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现任委员卸职替补工作

请各市级少工委逐一确认本地区省少工委委员中是否有成人委员工作岗位调整等需进行委员卸职替补的情况。如有,请协商有关单位提出相应拟调整人选,并填写《省少工委六届七次全会拟卸职替补委员情况统计表》(附件1)和《中国少年先锋队第六届广东省工作委员会拟替补委员登记表》(附件2)。

根据《少先队改革方案》“县(区)级及以上少工委中来自基层单位的委员要占50%以上”的要求,本次卸职替补工作,地市少工委委员席位为“2+N”模式分配,即“1名团市委分管领导、1名教育局分管领导+若干基层一线代表”。原则上,除团市委分管书记和教育局分管局长,省少工委委员因工作调整需卸职的办理卸职,暂不替补。

二、拟增选委员人选提名工作

(一)候选人提名人选名额和构成

本次全会拟增选的省少工委委员候选人主要为基层一线成人代表,共45名,包括:学校校长、党委书记代表5名,大队辅导员18名(包括城区小学、初中、农村及山区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国际学校、外来务工子女学校、“希望小学”等不同学校),中队辅导员4名(含新疆、西藏班中队辅导员各1名),志愿辅导员2名,专家学者7名(5名儿童教育和少先队理论研究专家,1名少年儿童网络安全问题研究专家,1名少先队培训工作专家),街道、社区和校外教育机构代表3名,社会组织代表(分别为常驻学校义工、“希望家园”工作者)2名,社会各界代表4名(2名优秀家长、1名少年儿童犯罪问题研究较为突出的律师)。

(二)提名条件

拟增选省少工委委员候选人提名人选,必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忠诚党的事业,热爱少年儿童,理想信念坚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牢把握“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要求,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支持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竭诚为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服务,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素质和较强的业务能力,注重加强自身修养,从严要求自己,清正廉洁,在所在领域具有代表性,具有较强的议事能力,没有不良政治倾向和历史,没有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的行为。

(三)提名程序和方式

1.拟增选省少工委委员候选人人选提名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履行推荐、考察、审核、协商、审批等程序。各级少工委特别要严把政治、道德关。

2.各地市少工委根据拟增选基层一线委员候选人人选提名名额分配表(附件3),组织本地拟增选委员候选人人选的推荐、考察工作,与市级教育部门协商,并由省级团委审核后,分别填写拟增选委员候选人登记表(附件4)和拟增选委员候选人名册(附件5)。

3.省直属单位和部分社会各界委员候选人提名人选由省少工委办公室与其所在单位协商、推荐、考察,严把政治和道德关,经本人所在单位审核后报至省少工委办公室。

请各地市少工委填写汇总全部表格后,加盖公章,一并于3月13日(周一)17:00前寄送至省少工委办公室,电子版同时发至邮箱。

省少工委办公室汇总全部拟增选委员候选人提名人选,报团省委审批后,提交省少工委六届七次全会选举。

联系人:晏嘉徽、姚明惠

电 话:020-87185621

邮 箱:tswsnb2008@163.com

附件:1.省少工委六届七次全会拟卸职替补委员情况统计表

2.中国少年先锋队第六届广东省工作委员会拟替补委员登记表

3.省少工委六届七次全会拟增选基层一线委员候选人人选各地市提名名额分配表

4.省少工委六届七次全会拟增选委员提名人选登记表

5.省少工委六届七次全会拟增选委员提名人选名册

 

省少工委办公室

2018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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