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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少学会发〔2017〕1号---关于2016-2017年度广东省少先队工作研究课题结项的通知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文章所在栏目:相关通知 点击数:2572 更新日期:2017/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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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课题主持人:

  依据《关于2016-2017年度广东省少先队工作研究课题立项的通知》(粤少学会发〔2016〕1号)的要求,广东省少先队工作学会课题评审办公室决定于2016年9月1日起,进行2016-2017年度广东省少先队工作研究课题的结项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范围

  2016-2017年度广东省少先队工作研究课题,包括重点资助课题、一般资助课题和一般课题(课题名单见附件1)。

  二、结项条件

  1.已完成《课题申请书》中承诺的研究任务,最终成果形式与原计划或批准变更形式相符。

  2.最终成果由课题主持人作为第一署名人,不存在知识产权等方面的争议。

  3.课题成果形式可以为研究报告、论文或著作,其中研究报告须不少于1万字,论文须不少于8000字。

  4.公开发表或出版的课题成果须注明“2014-2015年度广东省青少年和青少年工作研究课题”字样,并附课题编号。

  三、提交材料

  请认真填报《2016-2017年度广东省少先队工作研究课题结项申请书》(以下简称《结项申请书》,见附件2)一式两份,并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课题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的,须提交研究报告打印件、电子文件、相关证明原件各1份。

  2.课题成果形式为论文的,须提交论文发表原件、复印件、电子文件各1份。

  3.课题成果形式为著作的,须提交著作出版原件、电子文件,以及著作封面、版权页、目录、后记复印件各1份。

  4.除电子文件、论文与著作发表与出版原件外,请将其他材料与《结项申请书》一起装订成册。

  5.《结项申请书》、课题成果(word文档格式)及相关材料的电子文件,请发至:gdhlj61@163.com。

   四、材料审验

  请各课题主持人所在单位的领导管理部门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对拟申请结项的材料严格审验。审验内容为:

  1.研究成果是否有政治性、学术性错误。

  2.提交材料是否真实。

  3.课题实际完成人是否与原计划一致(增减人员需作说明)。

  4.经审验合格,在《结项申请书》相应栏目(“课题主持人所在单位意见”)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五、报审时间

  1.凡已完成研究工作的课题,请及时填写《结项申请书》并报送相应材料。

  2.报审时间截至2017年9月20日。

        联系人:李群英  范文宇

       联系电话:020-87185621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寺贝通津1号大院共青团广东省省委员会少年部转广东省少先队工作学会秘书处

        邮  编:510080 

   

      附件:

              1.2016-2017年度广东省少先队工作研究立项课题名单

              2.2016-2017年度广东省少先队工作研究课题结项申请书

  

   

                                                                  广东省少先队工作学会

                                         2017年7月20日

广东中学共青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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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红领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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