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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粤办联发[2013]5号——关于参加2013年度全国少先队地市级以上总辅导员培训班的通知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文章所在栏目:团粤办联发 点击数:2341 更新日期:2013/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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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并顺德区少工委:



 按照《共青团中央办公厅 全国少工委办公室关于举办2013年度全国少先队地市级以上总辅导员培训班的通知》(中青办联发[2013]8号)的精神,全国少工委定于8月10日至14日在井冈山举办2013年度全国少先队地市级以上总辅导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地点

时间:2013年8月10日至14日,8月10日报到,8月14日返程。



地点:全国青少年井冈山革命传统教育基地管理中心



二、培训内容



学习中央领导同志对少先队工作的最新要求,运用少先队学科建设成果,研讨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少年儿童理想信念教育;如何增强少年儿童对少先队组织的光荣感和归属感;如何做好少先队总辅导员工作;如何落实少先队活动课时,开发好少先队活动课程;交流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经验;开展少先队工作技能实训。



三、培训方式



理论与实践结合,以面对面集中授课为主,辅以研讨交流、实训活动。



四、参加人员



各地市级专职、专岗少先队总辅导员(指设在团委系统,目前认定在职的、能够专职专用的地市级总辅导员,不符合以上条件的地市级总辅导员不参加)。



五、费用



本次培训不收取食宿等费用。参训人员往返交通费自理(受条件限制,本次培训班不安排陪同人员食宿)。



六、工作要求



1.各地市级少工委要认真组织,严把地市级总辅导员资格关,优先推荐专职总辅导员参加,确保符合条件的人员参训。地市专职总辅导员任职文件扫描件请于7月29日前发送至省少工委办公室邮箱。



2.各地市级少工委办公室请将本地市参训人员信息填写在培训登记表上(见附件1),加盖公章后于7月29日前传真至省少工委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3.省少工委将统一组织参会,集中前往井冈山,具体集合时间及地点将以短信的方式通知。



联系人:邹婷电话(传真):020-87185621  手机:13632448575邮箱:shaonianbu@gdcyl.org






附件:1.培训登记表



     



   



     



                






                             共青团广东省委办公室       广东省少工委办公室



                                                         2013年7月23日



广东中学共青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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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红领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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