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卫生系统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的通知

文章所在栏目:通知公告 新闻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2132 更新时间:2009/6/29 18:03:59

                 粤卫〔200970

 

 

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卫生系统

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团委,有关高等院校附属医院,省卫生厅直属各单位:

全省卫生系统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开展十多年来,在各地各单位的积极参与和精心组织下,活动形式和内容不断创新,成为团建工作与医疗卫生中心工作紧密结合的有效载体,成为卫生青年成长成才和建功立业的平台,对推动我省卫生系统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卫生事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推进全省卫生系统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提升创建水平,现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加大创建力度,深化青年文明号行业联合创建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的管理,团省委和省卫生厅重新调整了省卫生系统省级“青年文明号”和 “青年岗位能手” 创建活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省创建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人员(附件1),修订了《广东省卫生系统“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管理办法》(附件2)。各地团组织和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管理办法,结合本地实际,采取切实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大青年文明号联合创建力度,统筹规划、精心指导、扎实推进创建活动。尤其是创建力度比较薄弱的地区和单位,要提高对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加强领导,建立和完善青年文明号行业联合创建制度,科学规划,精心组织,严格管理,规范创建,务求实效,积极带领卫生青年投入到创建活动中。

二、保证创建质量,完善青年文明号竞标答辩管理制度

省创建领导小组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广东省卫生系统“青年文明号”竞标答辩管理办法》(附件3)。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该办法规定的条件、程序、要求及现场考核、答辩会和布展评分细则,加强评选流程管理,创新和发展评审手段,规范竞争活动,力求以评促建;不断推行竞标方式,进一步促进本地本单位整体创建水平。今后,各地各单位通过竞标方式遴选出来的创建集体,才能被推荐为卫生系统国家级、省级青年文明号候选对象。

三、提升创建水平,启动青年文明号星级动态管理制度

为实现青年文明号的复核工作动态管理,优胜劣汰,树立标杆,提升水平,从2009年起,省创建领导小组对已获得国家级、省级青年文明号称号的集体启动星级动态管理制度,制定了《广东省卫生系统青年文明号星级动态管理办法》及考核细则(附件4),实行摘星制和淘汰制,以现场考核确定层次,以竞标答辩确定星级,分类分级评定一至五星级,形成良性动态管理氛围,构建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的长效机制

四、重视创建成果,推行青年文明号创建成果奖励制度

为充分尊重创建集体的首创精神,增强青年文明号工作的时代性和实效性,将通过评选年度十大青年文明号创建成果奖,及时总结和提炼好的理念和发明创造,并在全省卫生系统推广。各市各单位要重视创建成果的推荐评选以及应用推广,坚持通过创建成果为卫生中心工作服务,同时要坚持因地制宜、因类制宜,指导医疗临床类、公共卫生类、医学科研类单位的青年文明号集体互相学习借鉴先进管理模式和经验,各自在相对统一的模式下探索具有自身特色的管理方式。

五、加强创建交流,实行青年文明号创建信息报送制度

为提高青年文明号信息化管理水平,拓宽青年文明号网络交流信息平台,今后各市各单位国家级和省级青年文明号申报和复核,要通过网络信息平台进行申报。各地在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中,要及时总结经验,挖掘先进,树立典型,示范带动,及时向广东卫生青年网(http://www.gdws54.org)和广东青年文明号专题网站(http://qnwm.gdcyl.org报送创建动态,反映创建情况,分享创建成果,以达到创建单位横向交流、相互借鉴、取长补短的目的。信息报送情况,将作为创建集体复核和评定团组织创建组织工作水平的依据之一。

各市各单位要结合形势的发展变化,积极探索新的活动内涵、运作模式、考核机制和管理形式,为创建活动发展不断注入新鲜血液,争取更大成绩。在青年文明号创建、管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省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附件 :

1.广东省卫生系统省级“青年文明号”和 “青年岗位能手” 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2.广东省卫生系统“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管理办法

3. 广东省卫生系统“青年文明号”竞标管理办法

4.广东省卫生系统“青年文明号”星级动态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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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卫生厅       共青团广东省委

○○九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