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二届“广东农村青年科技文化活动月”征文、摄影比赛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第二届“广东农村青年科技文化活动月”领导小组,各高等学校团委:
为紧密配合在全省广泛开展的第二届“广东农村青年科技文化活动月”(以下简称“活动月”),充分反映我省优秀青年群体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展现的新风貌、新文化、新气象,按照《关于开展第二届“广东农村青年科技文化活动月”的通知》要求,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举办第二届“广东农村青年科技文化活动月”征文、摄影比赛活动。具体如下:
一、主办单位
第二届“广东农村青年科技文化活动月”领导小组
二、承办单位
黄金时代杂志社
三、参赛对象
全省青年及关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社会各界人士。
四、作品要求
充分运用艺术手法,透过文字和图片,细致反映改革开放30年来广东新农村建设取得的成果、广东青年投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精神风貌,展现农村青年爱国爱乡、学习上进、勤奋创业、团结互助的精神面貌!作品要求时代感强、富有艺术感染力,感情真挚,动人心弦。
征文比赛:以青年独特的视角,以内心真挚的感受,描写和谐新农村建设与发展的新风新貌,要求参赛作品以纪实文学为主,散文、杂文等形式均可,字数在3000字以内。
摄影比赛:以农村新人、新事、新风气、新面貌为主题,要求参赛作品切合主题,摄影构图明快,捕捉画面生动,照片彩色、黑白不限,相同题材的作品可以组图的形式,作品可彩扩,尺寸不大于8R,注明标题、拍摄时间及地点等相关文字说明;数码摄影的作品均为JPG格式、大小为
五、参赛和评审方式
参赛作品邮寄至:广州市越秀区寺贝通津1号大院黄金时代杂志社,邮政编码:510080,信封上注明“‘活动月’征文或摄影比赛”。所有参赛作品必须注明联系地址、电话和电子邮箱。参赛作品有数码形式的,应同时发至:huangjinshidai@vip.163.com,并在发送文件主题上注明参赛项目。所有参赛作品将由黄金时代杂志社与协办单位邀请相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认真评审,评出获奖作品。
六、截止日期
七、奖项设置
两项比赛分别设一等奖3名,奖金各1000元;二等奖10名,奖金各800元;三等奖20名,奖金各500元;优秀奖若干;所有获奖者均予颁发获奖证书及赠全年《黄金时代》杂志。
八、颁奖时间
与 “活动月”总结表彰大会同时进行。
九、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上述两项活动是“活动月”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将两项活动纳入“活动月”总体安排,指定专人负责,把赛事组织好、协调好、落实好,并对参赛农村青年提供适当指导和帮助,做好集体投稿的联系工作。
(二)广泛宣传,重点发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宣传海报、宣传栏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让农村青年对活动有充分详细的了解,发动广大农村青年通过参与比赛展示才华。有条件的地区可组织有特长的青年进行集中创作,以提高参赛作品质量。
联系人:谭勇军、刘明彪;电话:020-87677913、87776851;传真:020-87776492。
“广东农村青年科技文化活动月”
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ΟΟ八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