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青年商会

广东省组建成立省节能监察中心

文章所在栏目:广东省青年商会 新闻来源:广东省节能中心 点击数:5412 更新时间:2008/3/28 15:45:17

 为进一步强化节能工作,加强节能执法力度,依法推进全省节能工作,经省政府同意,广东省正式组建成立广东省节能监察中心。广东省节能监察中心是在原广东省能源利用监测中心的基础上成立的,是我省首次成立的节能执法监察机构,也是目前全省唯一的节能执法机构。128日上午,广东省节能监察中心挂(授)牌仪式在广东省经贸委举行,正式向社会各界宣布成立广东省节能监察中心。广东省经贸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李向明同志,广东省经贸委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毕志坚同志、广东省经贸委党组成员、副巡视员曾健同志出席了挂(授)牌仪式出席挂(授)牌仪式的还有省经贸委人事培训处、办公室、机关党办、监察室、法规处、环资处、电力处、技改处、创新处、流通处、工业处、综合处、中小企业局技术处的负责同志,省节能监察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及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以及新闻媒体。

   广东省经贸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李向明同志为广东省节能监察中心揭牌并做讲话。随后,李向明副主任代表省经贸委与省节能监察中心陈健主任签署了执法委托书,正式委托省节能监察中心依法开展全省节能执法监督监察工作。最后,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李向明同志,委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毕志坚同志,委党组成员、副巡视员曾健同志共同为广东省节能监察中心揭牌,省节能监察中心主任陈健同志接受了委领导的授牌。

  

    广东省节能监察中心的成立标志着我省在建立节能执法长效机制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依法节能将是今后我省推进节能工作的重要手段之一。广东省节能监察中心主要职责是:配合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全省节能监察计划、标准、规程;受委托依法开展节能执法监督监察工作;受理全省能源利用违法、违规案件的举报、投诉和仲裁及处罚;对各地市节能监察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开展节能宣传和节能科普工作。

    省节能监察中心将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围绕全省节能降耗工作的总体部署,依法履行职能,增强做好节能执法监察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坚持依法行政,秉公执法,全面、客观、公正开展节能监察,严格执法,充分发挥法律法规手段在推进节能工作中的作用,为确保我省实现“十一五”节能目标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