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缴广东省青年企业家协会第十届会员会费的通知
点击下载:广东省青年企业家协会第十届会员会费回执表
尊敬的各位会员:
《广东省青年企业家协会章程》已经2016年12月22日十届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全票通过,根据《章程》规定,会员有缴纳会费的义务,会费缴纳标准为会长20万元/届;执行会长15万元/届;副会长10万元/届;常务理事5万元/届;理事3万元/届;会员1万元/届。三年一届,需一次性缴纳会费。
为保障协会工作正常开展,经省青企协十届一次会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即日起将开始接受会员缴纳第十届会员会费,缴费截止日期为3月31日,逾期3个月不交者视为自动退会。请在规定期限内将会费汇至省青企协的账户(汇款时须备注交款会员姓名),并将银行汇单扫描件和会费回执表(详见附件)报送邮箱,以便秘书处邮寄会费收据。
感谢您的大力支持!
联系人:陈丽
电 话:15989166856
邮 箱:gdyea@126.com
广东省青年企业家协会账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庙前直街支行
开户名: 广东省青年企业家协会
账 号:3602 0010 1920 0098 590
广东省青年企业家协会
2017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