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青年商会

南澳县开展首届“广东农村青年科技文化活动月”实施方案

文章所在栏目:广东省青年商会 新闻来源: 点击数:3117 更新时间:2007/4/23 10:39:54

共青团南澳县委员会

 

南澳县开展首届“广东农村青年科技

文化活动月”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开展首届“广东农村青年科技文化活动月”的通知》(团粤联发[2007]8号)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关要求,切实服务农村青年成长成才,引领农村青年投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团县委联合县农业局、县海洋与渔业局等有关单位决定在我县开展首届“广东农村青年科技文化活动月”(以下简称“活动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关要求,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和各职能部门作用,着眼于提高农村青年素质,服务农村青年科技致富、成长发展,活跃农村青年文化生活,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帮助农村青年发展的良好氛围,激励他们立足海岛、努力提升自我,在建设海洋生态经济区中充分发挥生力军作用。

二、活动主题

和谐新农村青春你我行

三、主办单位

团县委、县农业(林业)局、县海洋与渔业局、县委农办、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局、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县文广新局、县科协、县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县扶贫办、后宅镇政府、云澳镇政府、深澳镇政府、青澳旅游度假区管委、海岛国家森林公园管委

四、协办单位

县青联、县文联、县摄影协会、县灯谜协会

五、合作媒体

南澳电视台

六、活动时间

20075152007615

七、组织机构

成立由县委常委柯伟煌同志任组长的“活动月”领导小组,相关职能局领导担任副组长及成员的“活动月”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1),负责“活动月”的统筹和指导。各镇(管委)也相应成立“活动月”领导小组,指导本地区的“活动月”工作。

八、活动内容

活动期间,各级“活动月”领导小组要根据农村青年实际需求,结合各自工作职能,充分整合资源,动员社会力量,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适合农村青年特点的系列主题活动。

(一)县开展的主要活动

县级“活动月”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是协调指导,组织发动,落实保障,带动全面活跃。

1、结合实际,整合资源,组织推动镇(管委)各类活动的广泛深入开展。

2、负责县级各类奖项的评选评定工作,并推荐参加上一级的评选。建立县级农村青年人才库,对农村青年人才跟踪扶持。对重点青年人才进行挂钩帮扶,建立县级农村青年创业致富示范基地。

3、邀请相关专家和技术人员有针对性的举办“农村青年信息化培训班”、“农村青年养殖技术培训班”、“农村青年种植技术培训班”,并在培训的基础上开展农科实用知识、技能等方面的竞赛。

4、在评选出的青年生产经营能手中评出“青年海洋养殖状元”、“青年海洋捕捞状元”、“青年造林状元”等,并将推荐1 个乡镇作为省级示范点候选单位,争取省“活动月领导小组给予重点指导和扶持。

5、开展农村青年科技文化集中展示活动,组织“海岛文化遗产巡展”、“文艺进农家”文艺汇演、评选一批“农村青年生产经营能手”、“农村青年生产经营标兵”、“农村青年文化名人”和优秀农村青年文化艺术作品,并推荐参加上一级的评选。力争组织一次“活动月”的汇报演出暨表彰大会。

(二)各镇(管委)开展的主要活动

“活动月”开展的重点在镇(管委),各镇(管委)要严格按照“活动月”要求开展各项主题活动。镇级“活动月”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是选定项目,开展活动,培养人才,推动发展。

1、开展“和谐新农村,科技进我家”青年农民科技文化培训活动。目的是提高当地青年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培养一批新型青年农民。各镇(管委)要因地制宜,充分发挥镇(管委)各职能站所的作用,以有效的阵地、载体为依托,聘请农林牧渔等方面的技术专家、文化名人、计生专家等为农村青年开展科技、信息以及文明礼仪、婚育、卫生等知识培训。

2、开展“和谐新农村,致富齐争先”农村青年生产经营能手评比活动。目的是评选一批青年生产经营能手,带动农村生产发展。各镇(管委)要以生态渔(农)业、品牌渔(农)业为切入点,根据生产实际,开展生产经营能手评比、农业生产技能比武等活动,促进生产经验交流,提高当地特色农产品、种养示范户的知名度。各镇(管委)可根据实际情况评选一批“农村青年生产经营能手”,由村团支部在各村民小组中举荐评选,报村委会审定并公示后推荐参加镇(管委)的评选表彰。评选出的青年生产经营能手要造册登记,并建立农村青年人才库,进行跟踪扶持。

3、开展“和谐新农村,才艺大比拼”农村青年文化才艺竞赛活动。目的是评选出一批优秀民间文化艺术作品,挖掘一批青年文化才艺能人。各镇(管委)要以优秀文化项目、传统民间艺术为基础,组织开展文艺汇演、才艺竞赛、文化艺术作品评选等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文化才艺竞赛活动。要注重激发农村青年的文化创作热情,鼓励他们围绕新农村建设和“活动月”创作一批文艺节目、文化作品工艺制品。在此基础上,评选出一批“农村青年文化名人”并挑选部分优秀作品,报送参加上级评选。评选出的“农村青年文化名人”要造册登记,纳入农村青年人才库,跟踪扶持。

4、开展“和谐新农村,务工拓新路”农村青年转移就业技能培训活动。目的是帮助农村富余青年劳动力提升职业技能水平,提高农村富余青年劳动力转移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

各镇(管委)要积极组织富余青年劳动力参加县“活动月”领导小组举办的各个职业技能培训班和创业培训班,并通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联系相应企业,帮助接受培训的农村青年转移就业或自主创业。

5、开展“和谐新农村,建设展新姿”农村青年科技文化集中展示活动。目的是全面展示新农村建设中取得的成果。要在开展农村青年生产经营能手评比、文化才艺竞赛等活动的基础上,运用文字、图片等形式制作以当地文化艺术获奖作品、生产经营能手先进事迹、农业龙头企业、青年文化名人先进事迹等为主要内容的宣传资料,在市场、车站等人流密集的地方进行集中展示。要开展农业科普知识、“婚育新风进万家”、“移民新村”建设等宣传教育活动。

九、推进步骤

(一)筹备启动阶段(3月下旬至4月中旬)

1、县成立“活动月”领导小组,联合下发通知。各镇(管委)按通知要求成立“活动月”领导小组,制订详实的“活动月”实施方案上报。

2、开展“心系南澳大桥、共谋海岛发展”征文比赛、“海洋生态岛”采风活动。比赛由县文联承办。征文、摄影参赛作品的内容应充分反映海岛青年投身生态岛建设的精神风貌,以及新农村建设取得的优秀成果。

(二)全面实施阶段(4月中旬至6月)

14月下旬,各级“活动月”领导小组做好活动开展的各项准备工作。

2515615,在县内全面开展“活动月”系列活动。南澳电视台将对开展活动及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典型事例、先进人物进行跟踪采访、专题报道。

36月中旬,将推报的各类奖项报上级“活动月”领导小组进行评审。

(三)总结表彰阶段(7月至8月上旬)

17月中旬,公布各类奖项评选结果。

28月上旬,举办“活动月”暨表彰大会。

37月至8月上旬,召开各类农村青年人才创业发展座谈会、农村青年人才培养研讨会,为他们提供后续扶持帮助。

4、动员各职能部门对农村青年人才进行跟踪培养,利用培训、项目、资金等具体有形的手段帮助他们致富成才,并有选择地建立农村青年创业致富示范基地。

十、职能分工

(一)团县委负责整个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牵头制定活动的总体方案,积极加强沟通,整合力量,推动活动有序、高效开展。

(二)县农业(林业)局负责指导农村青年生产经营能手评比的有关工作和宣传植树造林的重要意义,组织农科技术专家为农村青年开展农技知识培训;传授林木种植技术,推动农村林业经济的发展。在活动地区积极宣传农业新技术、新产品、新成果;对农村优秀青年人才予以项目、技术等扶持,推动创业致富。

(三)县委农办负责按照“活动月”的活动主题参与方案措施的制定,做好相关综合协调工作。

(四)人口与计生局要利用网络优势,积极组织农村青年参与本次“活动月”各项活动;利用镇(村)婚育学校(分校)和计生服务所(室)等宣传教育和技术服务阵地,大力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关爱女孩行动,开展性与生殖健康知识和农科、农技知识培训,免费为广大育龄妇女开展“三查一治”和宣传咨询活动;在人口计生有关评比、奖励优惠活动中,优先考虑积极参与科技文化活动的优秀农村青年,同时,在整个“活动月”的各项评比中,协助落实计划生育的“一票否决”,确保获奖人员符合计划生育基本国策。

(五)科技部门负责宣传推广现代农业新科技,及时传送农业科技信息,开展技术指导;整合科技信息资源,给予农科技术及科技项目等方面的支持;组织信息专家为农村青年开展使用电脑、网络等技能培训活动。

(六)财政部门负责为活动安排一定经费,并在经费的管理使用上进行监督,在绩效评价等方面予以指导。

(七)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组织对农村青年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组织开展岗位对接活动,促使一批农村青年实现转移就业和实现创业。

(八)文化部门负责指导文化才艺竞赛的有关工作,组织文艺汇报演出、送优秀电影、优秀读物下乡,协助开展征文、摄影等比赛活动。

(九)海洋与渔业部门负责指导渔民开展“活动月”的各项活动。

(十)县科协负责提供科技支持,帮助和指导农业科技活动的开展,聘请专家到镇(管委)为青年农民培训授课,到农村田间地头进行实地指导,对生产经营能手进行跟踪扶持。

(十一)农信联社负责宣传支农惠农的金融政策,在青年农民中树立“农民自己的银行”的企业形象,对评比出来的农村青年人才根据自己的业务范围和有关政策进行跟踪扶持,并为活动提供一定的经费支持。

(十二)县扶贫办负责宣传落实扶贫政策,组织动员青年农民参与扶贫项目的实施。

各级“活动月”领导小组要及时召开工作会议,加强沟通,形成合力,狠抓落实。同时,要在本部门相应的工作经费中给予活动一定支持,共同推动各项工作扎实开展。

十一、评选表彰

通过各级的举荐评比,县“活动月”领导小组将评选出20名“农村青年生产经营能手”、 “广东农村青年生产经营标兵”、 “广东农村青年文化名人”及一批优秀农村青年文化艺术作品。根据活动组织情况,还将评选出一批“活动月”优秀组织奖(集体和个人),并根据实际评选出若干名长期以来为推动农村青年科技文化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专家学者、企业家等社会人士。

 

 

 

 

 

 

 

 

共青团南澳县委员会

 

附件1

南澳县开展首届“广东农村青年科技文化活动月”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柯伟煌   县委常委

副组长:

黄加军     团县委书记

林俊鑫     县农林局局长、扶贫办主任

吴清洁     县海洋与渔业局局长

肖伟鸿     团省委驻村工作组组长

  员:   

团县委  陈泽贤(副书记)

县农林局  沈瑜炎(副局长、林业公安分局局长)

县委农办  游鹏程(主任)

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张吉云(副局长)

县科技局  李再生(副局长)

县财政局  朱明辉(副局长)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陈家坤(副局长)

县文化局  陈义兴(副局长)

县科协   蓝赞忠(主席)

县海洋与渔业局  陈宗良(副局长)

县农信联社  黄克胜(副主任)

后宅镇政府  戴建龙(镇委委员)

云澳镇政府  黄淑君(镇委委员)

深澳镇政府  朱振成(镇委副书记)

青澳旅游度假区管委  章楚彬(管委委员)

海岛国家森林公园管委  洪瑞圆(管委委员)

“活动月”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陈泽贤()

成员

团县委   章浩涛(直团工委副书记)

县农业局  陈建禄 (人秘股股长)

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黄高鹏(人秘股)

县科技局  欧崖馥(科技股股长)

县财政局  朱海居(行财股股长)

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林悦金(劳动管理股股长)

县文化局  郑德群(人秘股)

县海洋与渔业局  陈雄(人秘股股长)

县科协    施若林(副主席)

县农信联社  洪文彬(人秘股)

县扶贫办  林国建(扶贫办)

后宅镇政府  袁秋平(镇社务办负责人)

云澳镇政府  林晓泽(镇团委副书记)

深澳镇政府  林伟浩(镇团委副书记)

青澳旅游度假区管委  洪潇粼(管委团委副书记)

海岛国家森林公园管委  蔡丹晓(妇联副主席、团支部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