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青年商会

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农村青年转移就业服务月”活动的通知

文章所在栏目:广东省青年商会 新闻来源: 点击数:2711 更新时间:2007/2/15 14:33:31

 

关于继续深入开展

“农村青年转移就业服务月”活动的通知

 

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

转移就业是农村青年增收的重要渠道,也是推进城镇化、工业化、现代化进程的必然要求。为大力促进农村青年转移就业,深化青春建功新农村行动,共青团中央要求各地抓住春节期间外出务工经商的农村青年集中回乡过年和节后外出就业的有利时机,以“真诚服务,快乐出行”为主题,继续深入开展“农村青年转移就业服务月”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07年2月底至3月底。

二、主要内容

1.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乡村宣传栏等阵地,大力宣传转移就业政策、法规及外出务工经商基本知识,引导农村青年树立新的就业观。充分发挥有一定外出务工经商经验的农村青年的示范带头作用,通过召开座谈会、表彰会、联欢会等形式,在广大农村青年中营造转移就业的良好氛围,调动农村青年外出务工经商的积极性。

2.大力培训就业技能。积极争取劳动与社会保障、农业、财政、科技、教育等政府有关部门的支持,充分利用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各类团属阵地,面向农村青年开展技能培训,打造当地特色劳务品牌。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探索举办农村青年就业技能大比武等方式,促进一批技能熟练、手艺精湛的农村青年技术能手脱颖而出。

3. 积极开辟就业岗位。着力构建输出地与输入地团组织对接的工作机制,采取城乡互动、区域协作的方式,充分依托劳务输出中介机构的力量和青年企业家的资源,挖掘各类企业的用工岗位,广辟就业渠道,通过举办招聘会、送岗位下乡等途径,为农村青年提供可靠的就业岗位。

4.真诚做好出行服务。主动与铁道、交通、航运等部门密切联系,通过开行专列、专车、专线等方式,解决农村青年春节过后集中外出而带来的买票难、出行不便等问题。密切关注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的学习、生活,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同时,做好务工权益保障工作,解决外出务工农村青年的后顾之忧。

三、有关要求

1.集中力量,精心组织活动。春节期间是农村青年返乡和外出务工的集中时期,也是共青团组织展示社会形象的良好时机。各地要把“农村青年转移就业服务月”活动作为春节期间的一项重点工作,集中力量,精心组织,真正把各项服务工作做好、做实,把服务送到农村青年手里,保障他们安全出行、快乐出行,让广大农村青年享受到团组织的关怀和温暖。

2.迅速行动,按时报送素材。春节即将来临,各地要结合实际,抓紧时间,迅速就“农村青年转移就业服务月”活动作出安排部署,制定具体方案,推荐1-2个重点活动。具体方案和重点活动安排请于2007年2月28日前报团中央青农部农村发展处。团中央将根据各地活动情况协调有关领导出席重点活动。活动期间,要及时动态报送“农村青年转移就业服务月”活动情况,以便进行整体新闻宣传报道。(传真:010-85212028/85212023,邮箱:ncfzc@126.com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

                            2007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