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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全省“团建创新年”活动

文章所在栏目:团粤发 点击数:13409 更新时间:2010/7/23 10:18:17

团粤发〔200928

各地级以上市团委、县(市、区)团委,省直有关单位团委,各高等学校团委: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团的十六大精神以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汪洋同志在视察团省委工作时提出“共青团工作要紧密围绕中心,加强自身建设,敢于改革创新,在改革开放30周年的新起点上进一步解放思想,探索团建的新路子”的要求,全面落实团中央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省第十二次团代会工作部署,进一步深化全省共青团固本强基工程,以改革创新精神推动新形势下团的自身建设,20086月起团省委在全省开展了“团建创新年”活动。一年来,全省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团干部坚持解放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探索和实践共青团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举措,涌现出一大批团建创新工作成效突出的先进单位。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认真总结本次“团建创新年”活动的好经验,坚持团工作的创新与发展,进一步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共青团广东省委决定,授予共青团佛山市委员会“创新方式,提升服务,强化共青团在青年自组织中的凝聚力10个创新项目“广东省‘团建创新年’活动特别创新奖”,授予共青团惠州市委员会“社区流动团员服务中心试点工作”等50个创新项目“广东省‘团建创新年’活动创新奖”,授予共青团广州市委员会等24个单位“广东省‘团建创新年’活动组织奖”。

实践永无止境,创新永无止境。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坚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继续推进团建创新工作的深入发展。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干部要向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学习,要贯彻落实好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力争使团的基层组织网络覆盖全体青年,使团的各项工作和活动影响全体青年”的要求,深入持久地推进团建创新工作,探索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有效组织和联系广大青年的方式方法和增强基层组织活力的新途径,不断提高组织青年、引导青年、服务青年、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能力和水平,切实增强团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以实际行动,夯实组织基础,转变工作作风,全面发展事业,在广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伟大进程中创造更加辉煌的青春业绩。

 

附件:

1、广东省“团建创新年”活动特别创新奖名单

2、广东省“团建创新年”活动创新奖名单

3、广东省“团建创新年”活动组织奖名单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二○○九年八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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