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栏

您现在的位置: 广东共青团 >> 工作交流 >> 公告栏 >> 正文

关于召开共青团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

文章所在栏目:公告栏 点击数:1686 更新时间:2009/9/15 17:54:42

关于召开共青团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

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

 

各高校团委:

团中央定于2009921日下午召开“共青团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就有关工作进行部署。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11个省级团委和1所高校团委分别介绍“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和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经验;

2.团中央书记处书记卢雍政讲话。

二、时间

2009921(周一)下午1500

三、地点

广州市越秀南东园横路1号中国电信大厦2楼会议中心

四、参会人员

团省委分管学校工作的负责同志、学校部负责同志,所有高校(含民办高校)的团委负责同志。

五、有关要求

1.会议重要,请各高校团委认真组织人员准时参加。

2.高校团委负责同志如不能参会,请书面向团中央学校部请假。请假书面材料请于20099171000前送(寄)到团省委学校部,团省委学校部将于20099171600前报团中央学校部。会后,团中央将对各省参会情况予以通报。

3.请各高校团委于20099171000前将本单位参会回执报团省委学校部。各高校团委报送回执后,须致电予以确认。

六、其他

1.会后团省委安排工作餐;

2.团省委可协助联系东园宾馆住宿,住宿费用原则上由各高校团委回学校报销,经费有困难的高校团委可向团省委提出,由团省委代为支付。

3.参会交通费用由各高校团委回学校报销。

 

团省委学校部联系人:余泽浩,李昊翔

    联系电话\传真:(02087185614,(02087195615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贝通津一号大院

邮编:510080

Emailtswxxb3@163.com

 

附件:共青团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回执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〇〇九年九月十五日                 

 

附件:

共青团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回执

 

职务

(学校全称+团委+具体职务)

是否需要安排住宿

 

 

 

 

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

青春广东新闻
南方plus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官方微博

广东共青团
bilibil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