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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创业奉献,青年先锋”广东优秀农村青年创业之星推报工作的通知

文章所在栏目:公告栏 点击数:2892 更新时间:2009/5/25 14:44:57

共 青 团 广 东 省 委 员 会

 

团粤发[2009] 

 

关于开展“创业奉献,青年先锋”广东优秀农村青年创业之星推报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委宣传部、市团委: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的“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以及省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深入挖掘树立一批创业典型,帮助他们进一步提高自我成长发展的能力,引导他们积极发挥自身的聪明才智,带领农村青年自主创业、增收致富。省委宣传部、团省委决定开展“ 2009年广东农村青年创业之星评选活动”(以下简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扩大和促进就业的有关要求,结合广东农村发展实际,以挖掘培养优秀农村创业致富青年为重点,通过广泛挖掘、评选,宣传农村创业致富典型,不断激发广大农村青年立足农村,自主创业的积极性,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和帮助农村青年自主创业,增收致富的良好氛围。

二、活动主题

创业奉献,青年先锋

三、主办单位

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四、主要内容

(一)评选表彰四类农村青年“创业之星” 100名。

在全省范围内评选表彰四类农村青年“创业之星”共计100名。一是农村青年外出务工创业典型:走出所在乡村创业致富2年以上,取得较为突出的经济社会效益,影响和带动当地大批青年外出务工,在引导农村青年外出务工致富方面具有示范导向作用。二是外出青年返乡创业典型:有过外出务工的经历,利用所学技术和积累资金回原籍兴办经济实体,在推动农业产业化、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效,在致富回报家乡,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方面具有示范导向作用。三是外来青年落户农村创业典型:从其他省份(直辖市、自治区)来广东农村创办经济实体,实际经营2年以上,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在吸引外来人员到广东农村投资兴业方面具有示范导向作用。四是有志青年本土创业典型:立足本地经济发展,自主创办生产经营性实体3年以上,取得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推动乡镇企业发展、壮大民营经济、促进农业产业化等方面具有示范导向作用各县至少挖掘推报1名,各地级市可挖掘推报10名。具体推报标准如下:

1、年龄45周岁以下(19641031后出生)的青年。

2、思想政治素质高,群众口碑好,干事创业和带领群众增收致富能力强。

3、在帮助农村青年转移就业与自主创业,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服务农村青年增收成才,组织引导广大农民在科技兴农、农业产业化、发展工商企业和繁荣城乡市场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4已成功创业并获过县级以上表彰。

5、遵纪守法,文明从业,信誉良好。

(二)开设“能人面对面”—广东省农村青年“创业之星”访谈栏目。

结合全省农村青年“创业之星”评选活动取得的成果,树立一批农村青年创业致富典型,进行典型宣传和报道,帮助农村青年更好的掌握创业致富本领,勇于创业,致富长才。主办单位将联合广东电视台开设“能人面对面”—广东省农村青年“创业之星”访谈栏目,通过每月定期组织农村青年“创业之星”,以访谈的形式,与公众分享自己的创业过程中的成败得失,有利于为青年提供创业实践借鉴,帮助青年解决创业困难,掌握创业致富的本领。

(三)制作农村青年“创业之星”专题纪录片

为进一步树立农村青年“创业之星”的典型模范作用,宣传自主创业精神,主办单位将联合广东省高校电教中心、阳光卫视、制作农村青年“创业之星”专题纪录片。通过采访和生动活泼的图片、视频等方式,对农村青年“创业之星”创业历程进行拍摄,积极正面的宣传农村青年自主创业,致富成才的经历,同时也借鉴纪录片科学客观分析农村青年创业致富客观存在不足和亟需改进之处,为农村青年创业起到宣传、鼓励和示范带动作用。

五、有关要求

1、推报方式:各县至少推报1名农村青年“创业之星”。各地级市推报10名农村青年“创业之星”。

2、申报材料包括:《农村青年“创业之星”申请表》(详见附件1)、1500字个人事迹材料和2寸彩色照片,以上材料均一式二份。

请各地市团委于53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团省委农村青年工作部。

 

团省委联系人:蔡耿辉、钟健

传真:02087195621

电话:0208719562287195623   

邮箱:gdqnb@126.com

 

附件农村青年“创业之星”申请表

 

 

中共广东省委宣传部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OO九年五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农村  青年  “创业之星”   通知

共青团广东省委办公室         OO年三月三十一日印发

(共印100份)

 

 

 

附件:

农村青年“创业之星”申请表

报送单位: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文化程度

 

现在身份

 

创办企业名称

 

所有制

 

经营项目

 

创办时间

 

职工人数

 

办公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公司网址

 

电子信箱

 

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人数

 

获奖情况

 

(简明扼要,建议不超过1000字)

 

 

 

 

 

 

 

 

 

 

 

 

 

 

 

 

 

 

 

 

推荐单位意见

 

 

地市(厅)级以上单位党委宣传部意见

 

 

 

省委宣传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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