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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9年度全省“活力在基层”主题团日竞赛活动的通知

文章所在栏目:公告栏 点击数:3506 更新时间:2009/3/16 19:55:42

 

关于开展2009年度全省“活力在基层”

 

主题团日竞赛活动的通知

 

团粤发20097

 

各地级以上市团委,县(市、区)团委,省直有关单位团委,各高等院校团委:

“活力在基层”主题团日竞赛活动自20074月份开展以来,我省各级团组织高度重视、积极参与,结合实际策划开展了丰富多采的主题团日活动,有效增强了基层团组织活力,促进了基层团的工作。为深入贯彻团十六届二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广东共青团的基层组织建设,推动团的基层工作发展,现将2009年度“活力在基层”主题团日竞赛活动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按照团中央、团省委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推动基层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坚持眼睛向下、重心下移,改进“活力在基层”主题团日竞赛的组织评选办法,实行省市联动,形成省统筹部署、市参与评选的工作格局,提高奖励标准,扩大对欠发达地区和农村、社区、两新组织等团建领域的奖励覆盖面为基层团组织开展活动提供更有效的经费支持,进一步增强基层团组织活力,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

二、竞赛时间

20094月至20103月,每季度举行一期,共四期。并于2010年“五·四”期间对组织动员工作成效明显的地级以上市和县级团委进行表彰。

三、参赛单位

全省机关、学校、社区、企业、农村等各类型基层团组织,分“基层团委”和“团支部(总支)”两个组别。(高等院校的基层团委指二级学院或者系团委)

四、竞赛方式

1、组织评选架构。各地市团委组织部负责本地区基层团组织的方案评选工作。团省委组织部负责省部属高校、省直有关单位团组织方案评选工作。其他团组织以属地管理为原则,参加各地市评选。

2、参赛注册。各基层团组织登陆“活力在基层”专题网站(网址:http://trjs.gdcyl.com)进行网上注册,注册成功后即获得参赛资格。对于不具备上网条件的基层团组织,由当地团县委帮助其注册和方案申报。注册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注册时所填写银行帐号为中国工商银行的19位银行帐号,要求为本团组织或者上级的团费帐号。因注册信息不全、不正确以致无法联系或不能划拨活动经费补贴的责任自负。

3、评选程序。组委会每季度确定一个主题,进行全省性的方案申报评选。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0日至月底开展活动方案的申报,次月115日进行网上投票,16日至月底对申报方案进行评审,第三个月20日经组委会审核后公布获奖名单,并报同级党组织。

4、网上投票。每季度次月115日在网站上展示所有申报的方案,面向公众进行网上投票,网络投票将兑换成标准分,占总分的30%。严禁网络投票作弊,一经发现取消评奖资格并通报同级党组织。

5、评审委员会组成及评审。评委会分为两个组:地市组、省直及高校组。地市组由各地级以上市团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团市委部门负责人、团县委书记、镇街团委书记和机关企事业团委负责人,每一期按1111比例选派4名评委对方案进行评分;省直及高校组由省团省委组织部负责组织评委对方案进行评分。评委评分占总分的70%

6、获奖方案实施及上报。获奖方案要在公布获奖结果一个月时间内实施完成,并登陆专题网站上报活动开展情况、图片、视频等相关资料,实施情况和报送材料审核合格后,将进入全省基层团组织活动方案库,活动未实施不得继续进行方案申报。组委会将联合各地市团委不定期组织评委会成员对获奖方案实施过程进行跟踪检查,对于检查不合格的,一律取消参赛资格,并向同级党组织通报。

五、奖励方式

1、参赛奖励

每期奖励200个优秀方案,其中基层团委95个、基层团支部(总支)105个(具体见附件一)。原则上各地市、省直有关单位、省部属高校如果申报方案不足奖励名额数4倍,组委会将根据申报情况以及方案的质量、评分情况复审后,相应减少其奖励名额,用于全省奖励名额的调配。

对获优秀方案奖的单位给予开展实施活动方案的经费补贴:基层团委1000/个,基层团支部(总支)800/个。活动实施完成并上报经审核合格后,团省委一次性下拨经费补贴并颁发荣誉证书。

2、优秀成果奖

本年度累计获得2次以上优秀方案奖的农村、社区、“两新”基层团组织,授予“优秀成果奖”,奖励活动开展经费1000元。

3、优秀组织奖

对于组织动员工作成效明显的地级以上市、县级(含东莞、中山镇级团委)团委以及高校团委,授予“优秀组织奖”,奖励金额3000元。地级以上市团委“优秀组织奖”由团省委组织部根据各市组织开展活动情况进行评选;县级(含东莞、中山镇级团委)团委以及高校团委评选标准为各县(含东莞、中山镇级团委)下属的基层团组织,有5篇以上方案获得优秀方案奖,其中2篇以上属于农村、社区、“两新”团组织;高校系统有6篇以上方案获得优秀方案奖,其中二级院系团委(总支)有3篇以上获得优秀方案奖。

六、宣传动员

组委会将根据团省委现有的宣传平台,定期对各地市团委、省直有关单位、高校系统开展情况向所属党组织进行通报;在《生力军》将开设专栏公布每季度获奖情况。各地、各单位要将竞赛活动进展情况和活动典型及时整理总结,利用简报等各种信息渠道上报至团省委,团省委将通过《粤团要讯》、《生力军》、《黄金时代》、广东共青团网和活动的专题网站进行宣传。团日活动竞赛的优秀作品将被制成汇编画册和光盘,作为基层团建工作的优秀典型向全省展示和推广,并视情况向省委、团中央和各级党组织报告有关信息。

七、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指导。开展“活力在基层”主题团日竞赛活动,是加强新时期团的基层组织建设,扎实推进共青团固本强基工程,进一步活跃基层团工作的具体举措。各地级市团委和省直有关单位、省部属高校要充分认识开展此项活动的重要意义,认真指导好本地区、本系统基层团组织做好活动方案的设计和申报工作,要积极争取党政部门的关心和支持,积极整合社会资源,为团日活动竞赛提供更多的支持。同时各地级市团委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作为网站管理员负责此项活动。

2、精心组织,积极参与。各地级市团委和省直有关单位、省部属高校要广泛发动、深入动员,及时将活动内容和有关要求传达至基层团组织和广大团干部,精心组织好参赛申报工作。各基层团组织要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制定活动方案,开展内容丰富、形式新颖的团日活动。

3、努力创新,确保实效。各地各单位在工作推进中,要尊重和倡导基层的首创精神,要鼓励大家敢于创新、善于创新。要注意保护基层团干部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的积极性,为团建工作创新营造宽容、宽松、宽厚的氛围,力争使主题团日竞赛活动多出好的经验,好的做法,促进全省团建创新工作更上台阶。团省委将把这项活动参与情况纳入五四表彰的考核指标之中。

请各地、各单位按分配的参赛名额做好2009年度“活力在基层”主题团日竞赛活动的组织发动工作,方案具体报送时间及主题另行通知。同时请于325日前将指定作为网站管理员的人员姓名、职务、联系电话、QQ号码报团省委组织部。

联 系 人:黄方辉

联系电话:020-87185617020-87195617(传真)

电子邮箱:gdtrjs@126.com

附件:2009年度全省“活力在基层”主题团日竞赛优秀

方案奖励名额季度分配表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二○○九年三月十二日


附件

2009年度全省“活力在基层”主题团日

 

竞赛优秀方案奖励名额季度分配表

 

(共200个)

 

奖励名额

奖励名额

团委

团支部

团委

团支部

广州

5

4

江门

4

4

深圳

5

4

阳江

4

5

珠海

3

3

湛江

4

5

汕头

4

5

茂名

4

5

佛山

4

5

肇庆

4

4

韶关

5

4

清远

3

4

河源

4

5

潮州

4

4

梅州

5

4

揭阳

4

5

惠州

4

4

云浮

4

5

汕尾

4

5

省直有关单位

6

7

东莞

3

3

省部属高校

6

8

中山

3

3

 

 

 

 

主题词:“活力在基层”△  主题团日竞赛△   通知

共青团广东省委办公室       二○○九年三月十二日印发

                                        (共印38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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