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粤电〔2009〕5 号
关于做好共青团广东省十二届二次全委会
提案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团委,省直有关单位团委,各高等学校团委:
共青团广东省十二届二次全委会将在近期召开。为进一步发扬团内民主,更好地推动全省共青团员、基层团组织为我省共青团工作及青少年事业发展建言献策,推动全省共青团组织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团结带领全省广大青年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根据《共青团广东省代表大会及全委会提案工作暂行办法》(可在广东共青团网(www.gdcyl.org)公告栏下载),现将十二届二次全委会提案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案内容
1、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团建创新。
2、促进广大青年就业创业。
3、共青团和青少年事业发展的重大事宜。
重点以前两项内容为主。
二、提案形式
团省委委员、省十二次团代会代表、各基层团组织均可以组织名义、个人名义或联名方式提出提案。
三、提案要求
1、提案工作是团省委了解全省广大青年对共青团工作意见和要求的重要途径。省十二次团代会以来,广东在全团率先开展了提案征集工作,成为团建创新年的工作举措之一。希望各单位认真做好此次全委会的提案征集工作。
2、请参照《共青团广东省代表大会及全委会提案工作暂行办法》的要求提交提案。各地市团委应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情况及调研情况进行研究,至少提交1份重点提案。
3、请将准备好的提案在团省委提案征集网(tian. gdcyl.org)上提交(在本次大会召开前仅接受网上提交)。
4、根据提案工作进展情况,大会将邀请一批提出优秀提案的提案者列席十二届二次全委会。
联 系 人:杨 扬、姚智超
联系电话:020-87185627、87185725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2009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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