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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大学生代表参加“广东省消防志愿者行动”启动仪式的通知

文章所在栏目:公告栏 点击数:2407 更新时间:2008/11/3 0: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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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大学生代表参加“广东省消防志愿者行动”启动仪式的通知

 

各有关高等学校团委:

“广东省消防志愿者行动”启动仪式定于2008116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116下午15:30正式开始(各高校学生代表请于14:30前进场完毕,参加彩排;其他人员于15:20前进场完毕)

二、地点

大学城广东工业大学图书馆广场

三、具体环节

活动环节

时 间

地点

参加人员

启动仪式

15:30

-16:30

大学城广东工业大学图书馆广场

1、省、市有关领导及主办单位领导;

2、大学城10所高校团委负责人;

3、学生代表2000名(分配名额见附件1)。

座谈会

16:40

-17:40

 

1主办单位有关领导;

2、大学城10所高校团委负责人。

四、有关要求

(一)请大学城10所高校派1名团委负责人(团委副书记以上)参加仪式,并在仪式后参加消防志愿者行动工作座谈会和晚餐

(二)请大学城10所高校派1名老师负责带队(团委负责人可兼任带队老师);

(三)参加仪式的相关人员准时到位,学生代表穿着浅色上衣和深色裤子,并穿着统一发放的消防志愿者马甲;请各高校携带一面2号校旗(带旗杆)参加仪式;

(四)请各高校于1141700之前将《参会回执》发至邮箱:tswxxb3@163.com

 

人:江凯涛、吴嘉亮;

联系电话:8718561487195615(传真)。

 

附件:《参加仪式学生代表名额分配表参会回执》

 

团省委学校部

                     〇〇八年十一月二


附件:

 

参加仪式学生名代表额分配表

 

 

名额

 

名额

中山大学

50

华南理工大学

100

华南师范大学

50

广州中医药大学

80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50

广东工业大学

1500

广东药学院

70

星海音乐学院

20

广州美术学院

30

广州大学

50

 

 

                          (学校)参会回执

 

 

姓名

职务

手机号码

团委负责人

(团委副书记以上)

 

 

 

带队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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