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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追授刘旭同学为“广东省模范共青团员”的决定

文章所在栏目:团粤发 点击数:6684 更新时间:2008/8/11 10:59:31

 

 

 

关于追授刘旭同学为

“广东省模范共青团员”的决定

 

刘旭,男,汉族,198710月出生,籍贯广东珠海。生前系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2007213日为抢救落水儿童英勇牺牲。

刘旭生前是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他勤奋刻苦、虚心好问,努力学习本领,立志做有益于人民和社会的人。他品德高尚、乐于奉献,尽管家境贫寒,却一次又一次无私地帮助他人。刘旭同学的一生虽然短暂,但他将实现自身价值与服务祖国人民统一起来,使自己年轻的生命焕发出青春的绚丽光彩,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实践者、传播者,是当代共青团员的优秀代表,是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杰出典范。

刘旭同学的优秀事迹和英雄壮举,是他长期接受党的教育,自觉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结果。为表彰刘旭同学的优秀事迹和英雄壮举,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决定追授刘旭同学为“广东省模范共青团员”,并号召全省广大青年向刘旭同学学习。学习他胸怀祖国、服务人民的崇高理想;学习他刻苦学习、追求上进的拼搏精神;学习他诚实守信、勤俭节约的可贵品格;学习他关爱他人、乐于奉献的高尚情操;学习他舍生忘死、勇于献身的英雄气概。

    广大青年要以刘旭同学为榜样,牢记当代青年肩负的社会责任和历史使命,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发奋学习科学文化知识,锐意进取,拼搏奉献,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建功立业。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二○○七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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