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粤发[2008]24号
转发《关于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同团中央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和团十六大部分代表座谈时的重要讲话的通知》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团委,各县(市、区)团委,省直有关单位团委,各高等院校团委:
现将团中央《关于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同团中央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和团十六大部分代表座谈时的重要讲话的通知》(中青发[2008]16号)转发给你们。全省各级团组织要按照团中央的通知精神,结合《关于组织广大团员青年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团十六大精神的通知》(团粤发[2008]23号)的要求,把认真组织学习领会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要把讲话精神作为学习团的十六大精神的重点,迅速传达给全省团员青年,并转化成广大团员青年工作、学习、生活的精神指引。要深刻领会胡锦涛总书记对当代青年的健康成长提出的四点希望,把握方向,准确定位,引导广大青年成长为“值得信赖,能担当重任”的一代。要把胡锦涛总书记对共青团组织和广大团干做好新形势下的青年群众工作提出的要求,与省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以及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汪洋先后两次对我省共青团工作的指示精神相结合,明确使命,围绕大局,团结带领广大青年在广东以新一轮的思想解放,推动新一轮的大发展,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的进程中贡献青春智慧和力量。
有关学习活动的相关情况请及时上报团省委宣传部,电子邮箱:tswxcb@126.com ,联系人:刘海旺,联系电话:(020)87185618,87185647。
附件:《关于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同团中央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和团十六大部分代表座谈时的重要讲话的通知》(中青发[2008]16号)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主题词:转发 学习 胡锦涛△ 重要讲话 通知 共青团广东省委办公室 二○○八年七月二十二日印发 (共印3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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