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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广东共青团支援四川灾区抗震救灾协调领导小组进一步做好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

文章所在栏目:公告栏 点击数:2920 更新时间:2008/5/17 3:13:33

关于成立广东共青团支援四川灾区抗震救灾协调领导小组进一步做好抗震救灾工作

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团委、青联,省直有关单位团委,各高等学校团委,机关各部(室),各直属单位

514,团省委响应省委、省政府关于地震赈灾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下发了《关于组织全省团员青年积极开展赈灾献爱心活动的紧急通知》(团粤电[2008]40),广泛组织动员全省各级共青团、青联和学联、志愿者协会、青年企业家协会等青年组织及全省广大团员青年,立即行动起来,积极开展缴纳赈灾特殊团费、赈灾捐款志愿献血等赈灾献爱心活动,在全省各级团组织和团员青年中掀起了全力支援地震灾区的热潮。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和团中央关于抗震救灾的一系列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对我省各级共青团、青联、学联组织和各类青少年社团参与抗震救灾工作的协调和领导,团省委决定成立广东共青团抗震救灾协调领导小组,动员更多的力量、资源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团省委成立以副书记陈东为组长,各部(室)、相关直属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广东共青团支援四川灾区抗震救灾协调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协调领导小组),统一协调领导全省共青团、青联、学联和各类青年组织参与抗震救灾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宣传信息组、项目组织组和综合协调组,负责各项具体工作。

二、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按照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安排,广泛动员和发动各方力量,深入组织和引导各界青年,伸出援手,奉献爱心,积极参与到抗震救灾工作当中去。要将近期开展和参与抗震救灾工作的有关情况和工作计划统一报送至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定期的报送工作信息。为便于协调领导小组统一协调和调度,最大限度整合资源,将其效益发挥到最大,各地、各单位募集的款项、物品,须统一由省青少年基金会向灾区捐赠;组织赴灾区救助的各项活动须报协调领导小组统一安排。

三、各地、各有关单位,尤其高等学校团委,近期要组织力量,开展活动,关心和爱护在粤受灾地区青少年,深入了解他们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主动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多做心里疏导和情绪化解工作,稳定他们的思想情绪,让他们切实感受到党和人民的温暖和爱心,感受到广东人民的深情厚意,与他们携手共渡难关。

各地、各有关单位开展和参与抗震救灾工作的情况请及时报团省委宣传部。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2008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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