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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中央发出通知要求:在青少年中大力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

文章所在栏目:新闻动态 点击数:4263 更新时间:2006/3/14 9:15:59
团中央发出通知要求:在青少年中大力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

《中国青年报》北京3月12日电(龚青):共青团中央3月11日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团组织认真学习、深入领会胡锦涛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把在青少年中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作为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好,广泛组织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学习实践活动,教育引导广大青少年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努力成长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



  通知要求,各级团组织要组织青少年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不断加深对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认识理解。要把学习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论述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来抓,通过多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帮助青少年理解掌握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时代背景、重要意义和丰富内涵,增强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自觉性。要通过组织学习,使广大青少年充分认识到,在我们的社会主义社会里,是非、善恶、美丑的界限绝对不能混淆,坚持什么、反对什么,倡导什么、抵制什么,都必须旗帜鲜明。要通过组织学习,在青少年中大力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倡导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促进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和发展。



  通知指出,各级团组织要加强宣传,使社会主义荣辱观在广大青少年中深入人心。要充分发挥团属新闻、出版、网络影视单位在宣传社会主义荣辱观中的重要作用,认真安排部署,加强整体策划,做好重点宣传,在广大青少年中和全社会宣传普及社会主义荣辱观。要大力宣传社会主义荣辱观的丰富内涵,宣传青少年中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先进典型,宣传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良好导向,营造浓厚氛围。团属青少年宫、青少年教育基地、青年中心等青少年活动阵地要发挥自身优势,发掘教育资源,针对青少年特点,运用青少年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积极宣传社会主义荣辱观,大力倡导“八荣八耻”,让社会主义荣辱观深入青少年和广大群众的心中。



  通知强调,各级团组织要广泛开展道德实践活动,引导青少年在实践中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要紧密结合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紧密结合青少年思想实际,紧紧围绕“八荣八耻”,广泛深入地开展生动活泼、丰富多彩的道德实践活动,在青少年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



  要大力开展“我与祖国共奋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引导青少年坚定理想信念,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成长成才、建功立业。要不断深化青年创业行动、青年科技创新行动、青年文化行动、保护母亲河行动等重点项目,深入开展“希望工程”、“手拉手”、“青年志愿者”、“青年文明号”、“民族精神代代传”、“三下乡”、“四进社区”、“18岁成人仪式”、“为了明天”等活动,坚持实践育人、文化育人、服务育人,倡导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推动青少年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使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在青少年中蔚然成风,成为广大青少年的道德追求和生活方式。



  通知要求,广大团干部要带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为青少年做出榜样。要带头深入学习社会主义荣辱观,切实掌握精神实质,努力把握基本要求。要按照“八荣八耻”的要求,规范思想行为,积极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加强道德修养,培养高尚情操。要加强和改进团的作风建设,深入基层、深入实际、贴近青年,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要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始终忠于党的事业、热爱团的岗位、竭诚服务青年,努力做“党放心、青年满意”的团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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