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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省委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文章所在栏目:公告栏 点击数:6135 更新时间:2026/1/22 17:17:56

根据省级部门单位2024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审计结果,对审计指出的问题,团省委逐条进行梳理,分析原因,研究部署整改工作。现将审计查出有关问题的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团省委1项运营服务合同设置不合理,未约定志愿者补贴据实结算条款,导致志愿者补贴的合同金额多于实发金额37.82万元”的问题

该问题属于立行立改类问题,目前已完成整改。

针对上述问题,团省委与运营公司签订2024—2025年度项目补充协议,约定志愿者补贴据实结算条款,明确项目验收时如有结余,用于抵扣合同尾款;如结余不足则据实补足。同时,在新一期项目合同中明确“志愿者服务补贴应实报实销”。

二、关于“所属单位省团校在物业费和培训费中重复支付培训学员用餐的餐饮服务人工成本,2024年涉及金额97.72万元”问题

该问题属于分阶段整改类问题,目前已完成整改。

针对上述问题,团省委组织省团校于2025年4月29日与物业服务公司签订餐饮服务补充协议,调整培训餐标,并协调退回重复支付的餐饮人工费34.346万元,退回经费已于2025年12月上缴财政。

三、关于“所属单位省青年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未按照合同约定根据志愿者实际在岗人数和时间结算商业保险,损失浪费9.43万元”的问题

该问题属于立行立改类问题,目前已完成整改。

针对上述问题,团省委已于2025年3月组织省青年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向保险公司提交人员变更名单,协商据实结算志愿者保额。根据有关政策,除已生效保期的保费无法退回外,保险公司已于2025年12月退回剩余保费5.26万元。所退保费将按省财政厅统一安排,于2026年1季度退回财政。

四、关于“团省委1个业务用房改造工程设计单位先定后采,涉及合同金额24.9万元”的问题

该问题属于持续整改类问题,目前已完成整改。

针对上述问题,团省委研究制定《团省委采购管理办法》《团省委机关修缮工程管理办法》《团省委关于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内部管理工作的“十条严禁”》,对采购管理、修缮工程管理、内部管理等作出严格规范,进一步明确工程采购的流程规范和管理职责,做到采购各环节有章可循、责任到人,切实避免因程序模糊导致的违规操作。下一步,团省委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确保各类修缮工程合法合规进行。

五、关于“团省委1项资金预算未对应安排具体的工作任务,导致2023年、2024年当年度预算资金执行率低,至2024年底,项目经费结余64.9万元”的问题

该问题属于立行立改类问题,目前已完成整改。

针对上述问题,团省委修订财务管理办法,进一步健全和强化零基预算管理要求,明确当年未支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原则上不予结转、退回财政,坚决杜绝固化基数提需求、编预算等现象。同时团省委在2025年度已对该项目资金预算安排进行调整优化,项目资金当年支出进度100%。

六、关于“团省委2023年有1个会议超会期,2024年有1个会议超参会人数限定、超标准列支9.69万元”的问题

该问题属于立行立改类问题,已完成整改。

针对上述问题,团省委修订财务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和严格会议费管理要求,规范会议计划调整审批流程、会议培训计划要素编制等工作,并严格按要求编制和执行《2025年度会议培训计划》。同时,对2024年12月底组织的1项会议开展情况进行验收,与承办高校签订补充协议,不再支付尾款2.85万元,并退回预付经费6.88万元,上述经费已于2025年12月上缴财政。

七、关于“所属单位省青年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通过采购服务的方式将1项应由其直接履职的志愿者培养培育以及就业培训工作交由团省委其他所属单位承担,涉及金额348万元”的问题

该问题属于分阶段整改类问题,目前已完成整改。

针对上述问题,团省委与省委社会工作部等5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实施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百千万工程”专项行动的通知》,成立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和项目管理办公室,进一步完善项目管理运行机制,明确各有关单位和省项目办参与单位的工作职责,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同时,修订《团省委采购管理办法》,进一步健全下属单位内控管理工作机制,并严格执行“严禁将项目志愿者培训、管理等本职工作进行外包”的要求。

八、关于“至2024年12月底,团省委19个信息系统直接费用化而未作资产入账,少计资产1951.82万元”的问题

该问题属于分阶段整改类问题,目前已完成整改。

针对上述问题,团省委修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无形资产的范围、计价、核算登记管理相关要求,并制定信息化无形资产登记工作方案,对已履行完毕的项目合同,按照主体分别补充登记无形资产19项1393.6万元,仍在建设、升级的8项无形资产558.22万元,待验收时按照主体进行确认、增加相应无形资产价值。

九、关于“截至2025年3月,团省委1处业务用房4楼装修完毕已一年因管道漏水仍未能入驻办公,造成闲置浪费,涉及面积710平方米”的问题

该问题属于持续整改类问题,目前完成阶段性整改。

针对上述问题,团省委多次组织街道、居委、社区法务与裙楼住户物业进行协商,并征求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及法务方面意见后,与裙楼住户物业达成管道维修意见并进行维修施工。2026年1月,排污管道已维修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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