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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

文章所在栏目:公告栏 点击数:102 更新时间:2025/6/23 14:35:0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现就广东青年形象宣传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进行公开询价。

一、项目名称

广东青年形象主题融媒体产品制作

二、采购内容

(一)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展现广东青年助力高质量发展的故事与形象,根据工作安排,现需委托拍摄制作短视频3部、撰写新媒体图文10篇。现将该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预算金额为贰拾捌万元整(¥220000.00)。

(二)项目时间

2025年6月至2026年3月

(三)项目要求

项目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整体策划

(1)组建专业团队统筹项目,根据甲方项目策划要求,完成脚本撰写、分镜设计等执行内容;

(2)内容须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视频拍摄及制作

(1)负责短视频的专业拍摄,包括实景拍摄、现场执行导演、拍摄指导、专业摄影师、双机拍摄、场地打光、妆造指导等;

(2)负责短视频的摄影设备、灯光设备、辅助器材、场地租赁、场地布置等设备器材及场地保障配置;

(3)负责短视频的画面素材、配音配乐、字体等版权购买;

(4)负责短视频的后期设计、视觉设计、特效动画、渲染包装等制作。

3.视频剪辑及后期

(1)完成短视频的剪辑,要求每部时长不少于3分钟;

(2)完成短视频的后期整体视觉包装、音效制作、调色、校准、渲染等工作;

(3)视频画面规格均不低于1080P。

4.图文撰写

(1)负责青年典型的采访、事迹撰写、图片素材编辑、排版、校对等工作;

(2)每篇图文要求不少于1000字,配图不少于5张。

5.完成项目其他需要协助事项。

6.不得转包。

三、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能力;

5.具有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相关作品运营策划经验者优先。

四、投标人投标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采购项目报价书(附件),可以优化采购项目规格;

2.报价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

3.项目工作方案;

4.相关项目工作经验等相关资料(类似项目合同文件、证明工作成效佐证材料);

5.企业相关资质(如提供依法缴纳税收证明等)。

五、评审办法

1.投标方案不得超出预算;

2.评审小组根据投标人资质、信用、方案质量、价格等情况投票,并确定成交供应商。

六、报名时间、联系地址及联系人

1.报名时间:请于2025年6月26日(星期四)17:30前将投标材料,以及电子版和盖公章扫描版报价材料同步刻录至光盘(或U盘),邮寄至广东省青少年事业发展中心,由评审小组评议,确定成交供应商。

2.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贝通津1号大院

3.联系人:邹女士,联系电话:020—37684435

附件:采购项目报价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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