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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采购公告

文章所在栏目:公告栏 点击数:392 更新时间:2025/5/8 11:27:3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现就委托第三方协助开展团省委2024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绩效自评工作进行公开询价。

一、项目名称

团省委2024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绩效自评协助工作

二、采购内容

(一)项目概况

为全面总结梳理团省委2024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管理使用绩效,客观准确分析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依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5年省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精神,拟委托第三方协助开展2024年度团省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预算金额为人民币柒万伍仟元整(¥75,000.00)。

(二)项目要求

1.项目时间:2025年5月14日—2025年5月28日

2.项目需求:

序号

项目

内容

资金规模

1

团省委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

围绕履职效能和管理效率两个维度协助对团省委(含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度部门预算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其他事业发展支出的省本级列支内容(汇总专项资金)经费支出开展绩效自评

1.95亿元

2

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

围绕资金、项目运行、效果成效对2024年度“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开展绩效自评

2168万元

项目要求配备驻场工作人员不少于3名,按照《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5年省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协助团省委开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协助做好自评基础数据、资料的收集,调查问卷的设计和发放整理;根据需要前往项目实施市(县)团委、高校等单位开展现场核查;对自评报告撰写、自评过程发现问题提出专业意见;协助完成自评工作相关档案的整理等;团省委要求的其他绩效自评协助工作。

备注:项目不得转包。

三、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的所必须的能力;

5.具有相关服务经验者优先。

四、投标人投标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采购项目报价书(附件),可以优化采购项目规格;

2.报价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

3.对本项目需求理解及本次项目初步方案(含服务设计、售后服务内容);

4.同类服务案例、项目合同、工作成效佐证材料及活动现场图片;

5.提供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评审办法

1.投标方案不得超出预算;

2.评审小组根据投标人资质、信用、方案质量、价格等情况投票,并确定成交供应商。评标结果将在评审完成后以电话方式告知各投标单位。

六、报名时间、联系地址及联系人

1.报名时间:请于2025年5月13日(星期二)下午5点前将报价材料密封(需在密封处加盖公章)后邮寄至团省委财务中心,由评审小组评议,确定成交供应商。

2.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贝通津一号大院团省委财务中心。

3.联系人:周先生,联系电话:020-87185608

附件1.采购项目报价.docx

 

         团省委办公室  

2025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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