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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

文章所在栏目:公告栏 点击数:8276 更新时间:2023/9/22 16:30:37

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现就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系列活动项目进行公开询价。

一、项目名称

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系列活动

二、采购内容

(一)项目概况

为加强我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维护青少年权益岗等活动,引导青少年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宣传广东共青团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各项工作,提升活动社会影响力及青年参与度。现拟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系列活动,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壹拾陆万元整(¥160000.00)。

(二)相关要求

1.项目服务时间

2023年9月至2024年7月

2.项目内容

项目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协助团省委组织开展不少于500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2)协助团省委组织开展新修订《广东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宣传工作;

(3)协助团省委组开展“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宣讲活动

(4)协助团省委开展“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创建活动,组织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单位开展多形式宣传活动;

(5)协助团省委开展“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青少年模拟政协提案征集活动,做好青少年权益维护协商代言工作。

(6)完成团省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为确保以上服务内容顺利开展,应标单位需为本项目协调1名或以上工作人员,常驻团省委权益与社会工作部办公。

三、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有相关经验优先。

四、投标人投标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一)采购项目报价书(附件),可以优化采购项目规格;

(二)报价单位营业执照复印(盖章);

(三)项目运营方案。

五、评审办法

(一)投标方案不得超出预算;

(二)评审小组根据投放人资质、信用、质量、价格等情况投票,确定成交供应商。

六、报名时间、联系人及联系地址

(一)2023年9月28日(周四)17:00前提交报价资料,由评审小组审议。确定成交供应商,并通知各单位。

(二)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020-87195607

(三)地点:越秀区寺贝通津一号大院

 

附件:采购项目报价书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2023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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