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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省委印发《广东共青团“我为群众办实事”(我为青年做件事)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文章所在栏目:新闻动态 点击数:7011 更新时间:2021/6/15 9:55:49

近日,团省委印发《广东共青团“我为群众办实事”(我为青年做件事)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全省各级团组织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方案》包括总体要求、活动时间、活动主题、重点项目及举措、进度安排及工作要求等6个部分,其中,重点项目及举措从4个方面16项开展工作部署:围绕“青年刚需办实事”,推出了募集优质见实习岗位助力大学生提升就业能力、加强培训和信息服务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进“青年安居计划”助力缓解青年住房困难问题、深化“粤团聚”行动助力青年婚恋交友及积极搭台牵线服务青年创新创业等5项重点项目及举措;聚焦“重点青少年群体办实事”,推出了深化拓展“两帮两促”行动助力乡村青少年健康成长、改革深化“圆梦计划”助力青年产业工人技能提升及深化“南粤会亲”活动帮助孤残、留守少年儿童等3项重点项目及举措;围绕“党政工作大局办实事”,推出了围绕“双区”建设大局助力港澳青年融入大湾区、围绕乡村振兴工作大局搭建大学生建功新平台及着眼促进对口支援和民族团结服务西藏、新疆青少年健康成长等3项重点项目及举措;围绕“做强做大重点平台阵地项目办实事”,推出了深化12355青少年服务平台及时有效维护青年权益、发挥先进集体作用多为群众办实事、深化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计划为青年送福利、优化“智慧团建”系统提升服务团员效能及加强青少年宫、青年之家等团属阵地建设提供更优质服务等5项重点项目及举措。

《方案》还创新推出了团省委干部任务清单,包括领办12355青少年求助个案、结对资助粤东西北地区困境青少年完成本年度学业、联系招募爱心企业或商家为志愿者提供专属福利、为单身青年婚恋交友牵线搭桥、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直接联系服务重点青年创新创业项目、对接住房租赁机构等内容,要求书记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其他干部结合实际分别至少选办清单中的4项、2项、1项任务,力所能及为青年办实事。

《方案》明确,活动时间为2021年5月至12月,分调查研究、推动落实、考核验收三个阶段推进。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力求工作实效、拓宽工作路径、注重宣传报道,要将党史学习教育和推动解决青少年“急难愁盼”问题结合起来,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动力和成果,认真履行共青团引领凝聚青年、组织动员青年、联系服务青年职责使命,不断增强青少年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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