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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聘团省委派出团工委团务专员的公告

文章所在栏目:公告栏 点击数:2877 更新时间:2019/9/5 13:12:09

为加强团省委派出团工委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力量,结合实际,现委托广东省亲青家园青年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团务专员,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报考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青少年工作;

(二)遵纪守法,组织纪律意识强;

(三)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

(四)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一般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对青少年思想政治等相关专业毕业者或具有2年以上思想政治相关工作经验者,学历条件可以放宽至大学专科;

(六)西部计划、山区计划志愿者,广东省星级志愿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二、工作方式与岗位职责

团务专员主要以派驻相关省级团工委的方式完成各项工作,必要时也将集中办公。团务专员主要从事团组织的组组队伍建设、团干团员管理、团内评优表彰及其团省委交办的其他工作。具体岗位要求如下:

(一)具有较好的学习能力,熟悉团内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有较高的政治觉悟,能承受高强度的工作,有较强沟通协调能力和良好团队精神;

(三)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报名方法与考试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9月20日(星期五)。

(二)报名方式

1.报名材料:

(1)身份证扫描件1份;

(2)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1份;

(3)日常生活照及证件照各1张;

(4)《招聘报名表》(见附件);

2.报名方式:通过广东青年之声平台在线报名并提交相关报名材料点击此处跳转至报名页面)。

(三)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主要依据是报名人员填写的《团务专员招聘报名表》。团省委于9月27日前通知满足基本条件、资格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进行考试。

(四)考试安排与入围人选确定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主要考察个人综合素质、知识储备及工作能力。入围人员将根据考试结果择优确定。

四、体检和政审

入围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到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2016年修订)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应聘人员体检合格后,列为政审对象。政审合格后,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如体检、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根据考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培训与录用

拟录用人选将集中进行初任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录用,并按照相关规定同广东省亲青家园青年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中心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合同签约1年,试用期1个月,待遇具体面议。

六、其他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中作弊,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

(二)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考单位联络,因所填报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三)咨询电话:020-87185624,87195626。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附件:团务专员招聘报名表

附件: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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