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粤机党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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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粤机党字〔2018〕12号 团省委直属机关党委关于印发《团省委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学习计划和笔记制度》的通知

文章所在栏目:团粤机党字 点击数:6040 更新时间:2018/9/30 16:36:00

团粤机党字〔2018〕12号 团省委直属机关党委关于印发《团省委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学习计划和笔记制度》的通知

 

机关各部(室)、各直属单位党组织:

    现将《团省委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学习计划和笔记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团省委直属机关党委

2018年9月30日


团省委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学习计划和笔记制度

 

    第一条 为全面深入细致学习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中央、省委、团中央重要文件精神,真正做到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学思践悟,不断提升学习质量,达到真学真懂、融会贯通、指导实践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对象包括团省委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含挂职)。团省委兼职干部可参照本制度抓好个人学习。

    第三条  干部应着重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主要包括:

    (一)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

    (三)学习中央、省委、团中央重要文件精神。

    (四)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党史、党章以及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科技等各方面知识。

    (五)学习团史、团章及共青团建设所需的业务知识。

    第四条  干部学习计划应分年度、季度和月计划,计划包括学习形式、所学书目、文件名称、学习进度以及预期效果。

    第五条  学习计划应由干部本人,根据所在部门党支部年度、季度、月学习计划,参照团省委直属机关党委开列的年度、季度学习书目,结合自身学习工作需要科学制定,由党支部或部门领导审核后实施。年度计划的制定应在每年1月上旬完成,季度计划在每个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完成,月计划在每月5日前完成。

    第六条 学习笔记用于记录参加团省委、本部门的集中授课、集中学习以及个人自学、外出学习时的所学所感所悟,可参考以下三种方式记录。

    (一)摘要式笔记。即逐段逐节摘记原文或重要意思,然后再写一段读后感,其意义在于增加记忆力、理解力,又可随时复习。

    (二)提纲式笔记。即将全篇或逐段写成提纲,其意义在于组织思想,帮助写作。

    (三)心得式笔记。即用自己的见地对讲话精神、文件、文章进行分析,再综合起来加以发挥和批判。

    第七条 党支部负责人每月要检查所属干部学习计划落实情况,对学习笔记进行批改。

    部门每季度组织一次学习笔记交流,促使干部、青年相互学习、相互督促、共同进步。

    第八条  机关党委结合党务工作检查,对各部门干部学习计划和笔记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并予以通报。

    第九条  本制度由团省委机关党办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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