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粤机党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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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粤机党字〔2018〕3号 关于开展团省委直属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

文章所在栏目:团粤机党字 点击数:5540 更新时间:2018/5/16 16:21:28

团粤机党字〔2018〕3号 关于开展团省委直属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

 

机关各部(室)、各直属单位党组织:

    根据省纪委有关要求,为规范基层组织生活,强化战斗堡垒作用,团省委直属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拟对机关各部(室)、各直属单位党支部开展一次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近三年各党支部、支部书记党建工作“教育、管理、监督、服务”责任落实情况。具体通知如下:

一、专项检查时间

    2018年5月22日(星期二)

二、专项检查内容

    1.近三年党支部、支部书记党建工作“教育、管理、监督、服务”责任落实情况自查报告及相关原始记录材料;

    2.近三年党支部书记党建述职工作报告;

    3.《党务工作记录本》、《支部会议记录本》和《支部工作手册》;

    4.对2017年度党支部抓党建工作责任情况开展检查复核和群众评议。

三、有关要求

    1.请各党支部书记认真开展本支部自查工作,及时召开支部会议部署落实,于5月21日(星期一)下班前将自查报告报至机关党办;

    2.请各党支部如实完善《支部会议记录本》和《支部工作手册》,严禁弄虚作假,编造相关记录,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将于5月22日(星期二)派员到各党支部进行专项检查,并进行个别谈话;

    3.请各党支部于5月24日(星期四)召开党员大会,学习机关党委上报的自查报告,结合机关党委的整改措施,制定本支部的整改办法和整改时间表;

    4.青职院(省团校)党委、省青旅党总支参照本通知开展本单位专项检查工作,并于5月24日(星期四)将自查报告报至机关党办。

 

联 系 人:张沛林  韦朝铭

联系电话:87185617

 

团省委直属机关党委

2018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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