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团委、各县(市、区)团委、省有关单位团委(团工委)、各高等学校团委、省属中学团委:
现将《关于全面推广应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加强和改进基础团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2018年10月26日
团粤发〔2018〕19号关于印发《关于全面推广应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 加强和改进基础团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团粤发〔2018〕19号关于印发《关于全面推广应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 加强和改进基础团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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