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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粤办发〔2018〕37号 关于做好全省各级团组织发现选拔培养优秀年轻干部工作的通知

文章所在栏目:团粤办发 点击数:6591 更新时间:2018/7/10 20:55:23


 

各地级以上市团委,省有关单位团委(团工委),高等学校团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和《关于适应新时代要求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意见》精神,根据《广东共青团改革方案》关于“把团的岗位作为党政等各领域、各行业优秀年轻干部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培养群众工作作风、丰富群众工作经验的重要平台,打造专职、挂职、兼职相结合的干部队伍”的要求,现就拓宽全省各级团组织选人用人视野,进一步做好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刻理解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重大意义

建设一支优秀的年轻干部队伍,是巩固党长期执政地位的基础性工程,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薪火相传、后继有人的重大战略。进入新时代,党团结带领人民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归根到底在于培养选拔一批又一批优秀年轻干部接续奋斗。共青团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承担着为党培养、输送新生力量和工作骨干的重任。共青团把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根本任务,把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作为政治责任,这就要求必须建设一支忠实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适应新使命新任务新要求、经得起风浪考验,数量充足、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年轻团干部队伍。

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是加强共青团系统领导班子和团干部队伍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程。团十八大报告强调“全面改革团干部队伍建设和管理制度”,要求“坚持拓宽来源、选管并重,注重人岗相适,有针对性地制定选拔、使用和管理办法,建设一支优势互补、充满活力、战斗力强的‘专挂兼’相结合的团干部队伍。”我们要进一步拓宽团干部的来源和选人用人渠道,创新理念、创新思路、创新模式,以大力发现培养为基础,以强化实践锻炼为重点,以确保选准用好为根本,以从严管理监督为保障,健全完善年轻干部选拔、培育、管理、使用环环相扣又统筹推进的全链条机制,形成优秀年轻干部不断涌现的生动局面。

二、大力发现储备优秀年轻干部

各级团组织特别是团的领导机关要把发现储备优秀年轻干部当做为党做好青年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专题研究发现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工作,分析现状和问题,提出工作思路和办法措施。发现储备优秀年轻干部要着眼长远战略需要,既要注重发现党政机关的优秀年轻干部,又要主动挖掘各行各业优秀青年人才和先进代表人物,既要为各级团组织专职团干岗位储备干部,又要大力储备挂兼职团干部。

要注重面向基层发现干部,特别是在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希望乡村教师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等工作项目中表现优秀的人才;要注重在重点工作领域中发现年轻干部,加强跨部门联系交流,挖掘在经济建设、创新创业、科技攻关、扶贫攻坚、基层治理等各行各业表现突出的青年先进人物;要注重拓宽选人视野,把发现干部作为开展活动、培训、调研、交流等工作的目标任务,从党政群团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两新”组织、新兴青年群体等各领域积极发现适合从事共青团和青年工作的人才。各级团组织应当做好对储备优秀年轻干部的经常性考察了解工作,特别注意考察了解优秀年轻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实绩、廉政情况和发展潜力,并作为优秀年轻干部培养、使用的依据。

三、高度重视培养锻炼优秀年轻干部

各级团组织要对发现储备的优秀年轻干部进行跟踪管理和针对性培养,分类组织团干部、团员青年培训班,有计划地通过日常工作、谈心谈话、专题座谈会等方式近距离了解干部情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增进干部对共青团和青年工作的情感联系,使之成为共青团工作的基本可依靠力量和延伸手臂。同时,要加强对自身管理干部的培养和锻炼,优化年轻干部成长路径,对缺乏基层工作经验或者岗位经历单一的干部,有计划地安排到基层或者上级机关、其他地区机关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挂职锻炼。对具有培养前途和发展潜力的优秀年轻干部,有计划地选派参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整治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等工作,在实践锻炼中增长才干,促其成长成才。要健全各级团组织培训体系建设,通过培训观察年轻干部的理想信念、理论素养、能力素质、成长潜力等方面,有针对性地进行专项测试,并进行综合比选,让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防止急用现找,做到长流水、不断线。

四、积极选拔使用优秀年轻干部

各级团组织要积极开拓优秀年轻干部选拔使用的渠道和平台。各级团组织选任调任干部,选拔配备挂、兼职团干部,要重点从日常发现储备的优秀年轻干部中挑选。各级团组织招录公务员、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在符合相关政策法规的前提下,应当鼓励满足条件的优秀年轻干部报名。优秀年轻干部还应作为向上级团组织以及其他单位推荐工作需要人才的优先考虑对象。专职和挂职团干部注重从政治素养好、作风扎实、有基层工作经历、有发展后劲的优秀年轻干部中选拔;兼职团干部注重从各个领域有代表性、社会形象好的优秀青年党团员中选拔。

五、主动推荐优秀年轻干部

各级团组织在做好发现培养优秀年轻干部的基础上,在本级团委选拔使用的同时,一方面根据实际需要积极向同级党委组织人事部门和相关单位党组织推荐优秀年轻干部;另一方面积极向上级团组织推荐优秀年轻干部作为专兼挂职干部,也就是团县委向团市委推荐干部、团市委向团省委推荐干部、其他领域团组织向本级团的领导机关推荐干部,形成上下联动、畅通渠道的干部推荐使用良性机制。推荐工作在尊重本人意愿基础上常态化进行。各地市团委近期可向团省委推荐首批优秀年轻干部,作为团省委机关、直属单位的专挂兼职干部人选。除前述基本条件外,专职干部要求是中共党员,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验,处级干部原则上不超过37周岁(副处级干部不超过35周岁),科级干部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副科级干部不超过32周岁,科员不超过30周岁),特别优秀的可以适当放宽年龄要求。挂职干部年龄要求适当放宽,兼职干部不对年龄作硬性要求,相对年轻即可。各地如有合适人选,请把《优秀年轻干部推荐表》和《推荐优秀年轻干部名册》(附件2)以邮件的方式报至团省委组织部,纸质版材料另行寄送。

请各地市团委每年年底前把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工作情况报团省委组织部,有关工作建议意见也请及时报告。

 

附件:1.优秀年轻干部推荐表

      2.推荐优秀年轻干部名册

 

联系人:孙诚博      联系电话:020-87185617

邮箱:tswzzb54@qq.com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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