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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2019年度广东省青少年研究课题申报的通知

文章所在栏目:公告栏 点击数:12680 更新时间:2018/9/10 16:46:41

关于开展2018-2019年度广东省青少年研究课题申报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8-2019年度广东省青少年研究课题申报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团委、社科联,省直有关单位团委,各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团委: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共青团和青少年工作理论研究,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广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决定联合开展2018-2019年度广东省共青团和青少年工作研究课题申报。现将《2018-2019年度广东省青少年研究课题指南》(简称《课题指南》)印发给你们,请按照相关要求,认真做好研究课题的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与团中央新一届领导班子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团的十八大会议精神,深入研究当代青少年成长的新特点、新规律和全省青少年工作的新课题、新挑战,进一步推动共青团组织的改革发展和工作创新。

二、课题申报

1.《课题指南》中所列条目规定了研究范围、方向和重点,并非正式选题,课题组可自定具体的研究题目。

2.各地团组织、社科联可组织团干部和青少年工作者、研究者积极申报课题。

3.每个课题组只能确定一名课题主持人,限报一项,且不能作为另一课题组成员参加申报。非课题主持人的课题组成员在同一年度参与申报的项目不能超过两项。

4.申报课题工作由课题主持人负责。课题主持人申报的课题应先经所在单位(高校须经科研部门)备案、同意,将立项申请书(附件2)纸质版加盖单位(同上)公章然后申报。

5.申报课题须提交的材料包括课题立项申请书纸质版(原件)和电子版(必须是word文档格式,所填内容要求均为五号宋体),邮寄地址、电子邮箱附后。申请书样式可登陆广东共青团网的“公告栏”栏目下载(网址:http://www.gdcyl.org)。

6.申报课题审核合格后,经省内外青少年研究专家评审并公示,方可立项。

7.申报的课题经评审、网络公示无异议后立项,立项通知下发后即可开展研究,研究时限为2年,不设延期。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广泛动员。大力开展青少年研究,是贯彻落实党中央群团改革工作部署,提升青少年工作的科学化决策水平的必然要求。要高度重视,广泛组织动员本地区本单位的青少年研究者、实务工作者积极参与课题申报。

2.脚踏实地,精准选题。选准研究课题是取得有价值研究成果的前提。要善于捕捉新时代的青少年典型现象,发现青少年成长过程中面临的突出问题和青少年工作中亟需解决的牵动性、瓶颈性矛盾,大处着眼,小处着手,力争提出具有一定前瞻性和创新性的选题。

3.精益求精,保证质量。青少年研究是一个跨学科的研究领域。提倡深入一线开展实地调查,鼓励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开展课题研究。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不断提升课题研究质量,力争在我省青少年研究领域做出新的贡献。

四、其他事项

1.申报课题并被立项的,将分为重点资助课题(10个)、一般资助课题(30个)两个类别,省社科联和团省委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以上课题均在省社科联备案。

2.结题成果发表要求:重点资助类须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至少1篇或省级以上期刊2篇;一般资助类须在省级以上期刊公开发表至少1篇。

3.课题申报截止日期为2018年10月9日。以电子邮件送达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4.课题评审办公室设在广东省青少年事业研究与发展中心,咨询有关情况请与课题评审办公室联系。

附件:1.2018-2019年度广东省青少年研究课题指南

          2.2018-2019年度广东省青少年研究课题立项申请书

联 系 人:杨  扬、凌小娟

联系电话:020-87185625

电子邮件:for_youth@126.com

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贝通津1号之三(邮编510080)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广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18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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