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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粤办联发〔2018〕7号转发《关于开展2018年度全国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活动的通知》

文章所在栏目:团粤办联发 点击数:6451 更新时间:2018/5/18 18: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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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团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属企业团工委、省直机关团工委、省社会组织团工委、省金融团工委:

现将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2018年度全国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活动的通知》(中青明电〔2018〕1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文件相关要求开展创建活动。

自今年起,创建工作将采取先报备再创建的方式开展,团省委将30个报备名额进行重新分配(附件1),各单位严格按照分配名额进行报备,每个单位限报1个备选集体。所推荐集体须经所在地市团委和安全监管部门共同实地考察、充分酝酿产生,团省委将视实际报备情况调剂名额。各单位要及早部署,广泛宣传,加强指导,抓实创建,于5月25日前填写《2018年度全国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报备集体汇总表》(附件2),团市委联合所在地市安监局盖章,行业团工委直接加盖本单位行政章,然后邮寄一份纸质版至团省委青年发展部,盖章扫描版(PDF)请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视为主动放弃。

附件:1.报备名额分配表

      2.2018年度全国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报备集体汇总表


联 系 人:罗  帆  林炳秀

联系方式:020-87195623  13828110991  15626454732

电子邮箱:gdqncyjy@126.com

通讯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贝通津一号大院团省委青年发展部

邮政编码:510080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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